华铁科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29 13: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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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48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部分银行

贷款。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偿还部

分银行贷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4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5,06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22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416,507,400.00 元 ,扣除 承 销和 保荐 费用 29,000,000.00 元 后的募 集 资金 为

387,507,400.00 元,已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除其

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 5,755,747.16 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381,751,652.8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610391 号验资报告。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

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

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时分别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

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解放路支行开设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与上述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使用

募集资金对华铁支护增资 20,000 万元,用于实施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服务能

力扩充项目。为规范华铁支护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华铁支护分别在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开设账户

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华铁科技、华铁支护及东兴证券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的履行均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28 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为: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2015 年 5 月 25 日募集资金净额 381,751,652.84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937,317.5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 2387773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5,000,000.00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 173,950,043.24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00,000,000.00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七天通知存款 40,000,000.00

2016 年 6 月 28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6,126,700.10

截至 2016 年 6 月 28 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储存

账户名称 金融机构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方式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1040160002836834 22,518,064.36 活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支行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1905899110808 22,483.33 活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凤起支行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202020729920320323268 18,596.92 活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

浙江华铁建筑支护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6669034212 2,057,488.32 活期

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省分行

浙江华铁建筑支护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202020719920330137 2,150,067.17 活期

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

合计 46,126,700.10

四、募集资金项目节余的原因

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服务能力扩充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根据公司 2015 年 11 月 24 日战略委员会第二届第三次会议《关于提前使

用建筑安全支护设备租赁服务能力扩充项目募集资金的议案》,“截至目前第一期

计划已实施 3 个月,公司已配置相应支护设备 37,632.31 吨,完成第一期计划的

90.25%。针对公司业务发展及市场预期情况,公司拟将第二期资产配置计划提前

实施,于 2016 年 6 月前基本实施完毕,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

原则。”

基于新业务模式迅速推广、主要原材料价格处于历史低点、优化区域资产配

置等原因,公司在 2015 年 7 月-2016 年 6 月已完成购置 1 万吨的钢支撑类支护设

备及 5 万吨的脚手架类支护设备,实际进度快于原规划两年的投资进度。

2、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 32,000 万元,

其中设备购置 30,000 万元,流动资金 2,000 万元。其中钢支撑类和脚手架类支

护设备的采购均价为 5,000 元/吨。由于中厚板、热卷、钢坯、型钢等主要原材

料价格下跌,截至购置完毕,钢支撑类平均单价 2,947.23 元/吨,脚手架类平均

单价 2,154.19 元/吨,设备购置总额为 13,718 万元,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原

预测投资额。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对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银

行贷款增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截至 2016 年 6 月 28 日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18,612.67 万元以及 2016 年 6 月 28 日后产生的利息收入)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

款,具体如下:

贷款 使用募集资

序号 银行名称 贷款人 贷款协议编号

金额 金还款金额

招行银行凤起支

1 华铁科技 2015 年贷字第 152 号 3000 3000

杭州银行科技支

2 华铁科技 103C110201500708 1000 1000

杭州银行科技支

3 华铁科技 103C110201500723 1600 1600

杭州银行科技支

4 华铁科技 103C110201500735 2000 2000

招行银行凤起支

5 华铁科技 2016 年贷字第 090 号 10000 10000

华夏银行武林支

6 华铁科技 HZ0310120160047 5000 1012.67

合计 22600 18612.67

注:节余募集资金自 2016 年 6 月 28 日后产生的利息收入亦用于偿还上述贷款。

六、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

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

贷款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和短期偿债压力,提高公司盈

利能力,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別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将部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战略发展

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2、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

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利息合计 18612.67 万元

(该金额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28 日金额,具体金额以补充流动资金当日实际

金额为准)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同意公司在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后注销相关募集资

金使用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況,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投资者、

特別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华铁科技本次将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的所有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

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和短期偿债压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时,该事项己由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出具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将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

综上所述,东兴证券同意华铁科技将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

利息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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