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6-078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建设”,“公司”,“本公司”)
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4,现针对该公告进行以下补充:
1、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在过去十
二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且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
助。
公告全文: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南建设”)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51 号)核准,中南建设采用非公开发行
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6,076,293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每股 14.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39,999,981.24 元,扣除承销费等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59,766,076.05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4,580,233,905.1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 15-00009 号”的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5 月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
项目名称 24 日募集资金已
(万元) 投资金额(万元)
投资金额(万元)
房地产项目
盐城中南世纪城项目 636,026 260,000 213,760
青岛中南世纪城项目 159,480 70,000 70,000
太仓中南世纪城项目 180,472 80,000 29,468
偿还银行贷款
偿还银行贷款 - 60,000 60,000
合计 - 470,000 373,228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本公司目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了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预计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 4800 万元),压缩对
外融资规模,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
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本次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
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交易。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
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且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
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压缩对外融资规模,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如下意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
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范
性文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中南建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将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中
南建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