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汉生态:关于投资设立浙商铁汉(深圳)生态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6 08: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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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6-078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浙商铁汉(深圳)生态产业并购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投资设立浙商铁汉(深圳)生态产业并购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5),公司出资 9800 万元,与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铁汉生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银伯乐(杭州)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汉投资有限公司以及上海新东吴优胜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意向协议,共同发起设立浙商铁汉(深圳)生态

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产业并购整合的平台,实现

公司的产业整合加速发展的目标,合伙企业财产专项用于收购中国水务

投资有限公司 6.416%的股权以及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0%的股

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1 号:上市公

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规定,现就相关合作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普通合伙人

1、深圳市铁汉生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5 年 10 月 19 日;

1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水;

控股股东: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

实际控制人:刘水;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

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

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受托

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

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

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

含限制项目);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

咨询业务;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

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

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

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深圳市铁汉生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浙银伯乐(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成立时间:2015 年 8 月 31 日;

2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立庆;

控股股东: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法人);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 39 号 106 室;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范围:服务: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浙银伯乐(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劣后级有限合伙人

1、公司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之一

2、深圳市华汉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 5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刘水;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水(自然人);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

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不含

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

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

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3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汉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刘水先生。

(三)优先级有限合伙人

上海新东吴优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3 年 2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王炯;

控股股东: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法人);

实际控制人: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 769 号 1806-3 室;

经营范围: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上海新东吴优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新东吴

优胜浙银铁汉一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具体名称以实际发行为准)的

管理人代表“新东吴优胜浙银铁汉一号资管计划”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

人。

上海新东吴优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1、浙商铁汉(深圳)生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

执行合伙人一:深圳市铁汉生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合伙人二:浙银伯乐(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 39 号 106 室;

认缴总额: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

币捌亿零贰万元整(¥800,020,000.00 元)。

会计核算方式:独立核算

经营范围:生态产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业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

股权投资基金业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

上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

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2、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

序 认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 合伙性质 认缴出资比例

列 (万元)

1 铁汉资管 普通合伙人 1.00 0.00%

2 浙银伯乐 普通合伙人 1.00 0.00%

3 铁汉生态 劣后级有限合伙人 9,800.00 12.25%

4 华汉投资 劣后级有限合伙人 10,200.00 12.75%

5 新东吴优胜 优先级有限合伙人 60,000.00 75.00%

合计 80,002.00 100.00%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出资进度:各合伙人按照所签署“合作协议”约定的缴付出资进度

按时足额缴付其认缴的出资。

3、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所需资金拟全部使用自有资金。

5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4、合伙企业管理模式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有限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

简称“投委会”),作为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委会

由五人组成,分别由普通合伙人甲方委派一人,普通合伙人乙方委派一

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戊方委派一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丙方委派一人,

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丁方委派一人。投委会每名委员享有 1 票表决权,投

委会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方为有效。

5、退出机制:浙商铁汉(深圳)生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过被投资企业境内外 IPO 后在二级市场抛售被投资企业股权、协议转

让被投资企业股权、被投资企业股东回购合伙企业所持股权、被投资企

业清算或其他方式处置持有的被投资企业股权。

6、浙商铁汉(深圳)生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后续将按

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

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基金产品登记备案程序。

三、公司与深圳市铁汉生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银伯乐(杭州)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汉投资有限公司以及上海新东吴优胜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共同签署了《浙商铁汉(深圳)生态

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四、其它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未产生与关联人同业竞争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

运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水先生为劣后级合伙人之一深圳市华

6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汉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公司其它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未参与并购基金份额的认购。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并购基金任职。

公司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事项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1 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

规定,在基金投资事项的实施过程中,及时披露基金投资事项的进展情

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16 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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