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专字[2016]3475 号
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会审字[2016]2308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7 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
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 2015 年度通过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
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贵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
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贵公司
实施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
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通过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贵公司披露通过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
融业务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通过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此页无正文)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艳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勇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海士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通过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收取或支付的利息、手续费
一、存放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
943,388,467.77 152,787,757,589.56 152,623,604,526.47 1,107,541,530.86 25,698,156.50
其中:活期存款
843,388,467.77 151,637,757,589.56 151,473,604,526.47 1,007,541,530.86 19,065,302.34
七天通知存款
- 750,000,000.00 750,000,000.00 - 583,687.50
三个月定期存款
-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 1,260,000.00
六个月定期存款
-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 1,380,000.00
一年期定期存款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3,409,166.66
二、向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贷款
346,000,000.00 906,000,000.00 346,000,000.00 906,000,000.00 28,327,747.22
其中:短期借款
346,000,000.00 866,000,000.00 346,000,000.00 866,000,000.00 26,190,247.22
长期借款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2,137,500.00
三、向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贴现
536,864,607.67 1,333,267,024.77 1,528,731,020.07 341,400,612.37 31,904,149.18
商业承兑汇票
335,498,018.71 895,894,461.39 989,656,033.17 241,736,446.93 24,599,630.10
银行承兑汇票
201,366,588.96 437,372,563.38 539,074,986.90 99,664,165.44 7,304,519.08
法定代表人:杨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文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