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118 股票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6-039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2日和2015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及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
2015年6月23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
并于2015年7月1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015年8月
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并于2015
年11月27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回复文件。截至2016年4月28日,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自动失效。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共同落实后续工作安排,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申请撤回2015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材料。
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是公司重要的战略布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
划,未来公司仍将通过多种融资渠道筹集资金,推进光伏电站业务的发展。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