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 广联达 公告编号: 2016-009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企业参与投资互联网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投资及关联交易概述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审议通过《关于全资企业参与投资互联网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3,000 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参与投资北京拉卡拉互
联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标的”、“本合伙企业”或“基金”)。投资
标的认缴出资总额为 10 亿元人民币,投资方向将重点聚焦互联网及相关产业。
孙陶然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其控制的相关企业构成公司关联法
人(或企业)。因本次投资标的之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孙陶然先生,
且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董事的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也是投资标的的有限合伙人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
司此次对外投资构成与关联方的共同投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12 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
事项涉及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及各合伙方基本情况
1、普通合伙人
企业名称 北京昆仑南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拉卡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孙陶然为代表)
成立日期 2015 年 9 月 1 日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8 号 6 层 D83A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广告; 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下期出资时间为 2035 年 08 月 26 日;1、
经营范围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
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昆仑南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拉卡拉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该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拉卡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孙陶然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28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8 号 6 层 C05A
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1、不得以
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
经营范围 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
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1 月 18 日,北京拉卡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登记编号:P1027271。
公司独立董事孙陶然先生担任北京昆仑南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
伙人北京拉卡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相关规定,北京昆仑南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北京拉卡拉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或企业。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北京昆仑南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北京拉卡拉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披露日,北京昆仑南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北京拉卡拉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有限合伙人
(1)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孙陶然
注册资本 36,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5 年 1 月 6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6 层 706
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数字电视支付;预付卡受理;移动电话支付。(中
华人民共和国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05 月 02 日);技术开发、
经营范围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广告;销售自主研发的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独立董事孙陶然先生担任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2)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庄海
注册资本 43,957.4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8 年 10 月 7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白浮泉路 10 号
项目投资;高新技术企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经营范围 术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
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
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
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柳传志
注册资本 235,623.0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84 年 11 月 9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 号融科资讯中心 A 座 10 层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
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
经营范围 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
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俞能宏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2 年 10 月 10 日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 169 号招行大厦 12-15 层
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企业并购重组;投资管理及
经营范围
咨询;理财信息咨询。
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北京盈生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北京盈生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姜兆和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0 年 4 月 27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知春路罗庄东里九号二单元三层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销售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
经营范围 部设备、通讯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信息咨询;电子商务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盈生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蓝色光标(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蓝色光标(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丁晓东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4 年 5 月 30 日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 477 号 1 层 B77 室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议服务;设计、
制作、代理各类广告;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
经营范围 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电子商务
(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蓝色光标(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李渝勤
注册资本 46,588.7046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3 年 2 月 18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 号(锦秋国际大厦)14 层 14B04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检测;投资
管理;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维修、计算机
技术培训;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北京海德润正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北京海德润正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尹珺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5 年 12 月 28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 221 号(住宅)楼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北京海德润正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
单位类型 事业单位法人
法定代表人 赵新良
开办资金 2,984 万元人民币
举办单位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26 号
业务范围 孵化企业咨询服务信息交流展览培训技术合作项目扶持投资掺股物业开发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 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 吴乐斌
注册资本 506,703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2 年 4 月 12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9 号银谷大厦
经营范围 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经营;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高新技术项目的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推广;技术推广培训;技术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陈江涛
注册资本 49,998.310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7 年 11 月 28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12 号楼-1 至 5 层 101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开发后的产品(未经专
项许可的项目除外)、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机械电器设备、文化办公设
备、通讯设备、化工轻工材料、建筑材料;承接计算机系统网络工程;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生产 IC 卡读写机具产品;销售
经营范围 经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批并通过指定检测机构产品质量检测的商用密码产品
(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实行定点生产销售有效期至 2016 年 09 月 22 日);经
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的商用密码产品开发、生产(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实
行定点生产销售有效期至 2018 年 05 月 26 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独立董事孙陶然先生担任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公司。
(12) 北京广联达创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北京广联达创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广联达筑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王爱华为代表)
成立日期 2014 年 7 月 10 日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院甲 18 号楼 1 层 106 室
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经营范围 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广联达创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主体,其普通合伙人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广联达筑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有限合伙人为本公司。
(13)四川道合智汇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四川道合智汇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颜薇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17 日
注册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顺河街北段 414 号 1 层
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机械设备研发、销
经营范围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道合智汇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4)其他自然人有限合伙人
李金成、苏勇及袁正道等 3 人为投资标的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上述 3 人与本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概况
基金名称:北京拉卡拉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高粱桥路甲 25 号 1 幢 407
成立日期:2015 年 9 月 14 日
认缴总额: 基金成立时的认缴出资总额为 5.91 亿元人民币;此次目标认缴出资总额
为 10 亿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昆仑南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非证劵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企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设
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
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
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
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
2016 年 1 月 20 日,产业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备
案编码:SD0549。
2、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除孙陶然
先生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产业基金的份额认购,也未在投资标的任
职。
3、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
认缴出
序 认缴出
合伙人姓名或企业名称 合伙性质 证件名称及号码 资(万
号 资比例
元)
北京昆仑南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营业执照:
1 普通合伙人 100 0.1%
伙) 11010801979310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7,900 37.9%
91110108770425654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 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
91110114700154721F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 5%
911100001011122986
营业执照:
5 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3%
34010000070519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 北京盈生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 5%
91110108722605335E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 蓝色光标(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3%
9131000030150610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 2%
911100006000107204
营业执照:
9 北京海德润正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1%
110105009238008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 法人证书:事证第
10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
心 111010800067 号
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 营业执照:
11 有限合伙人 3,000 3%
公司 11000000376123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 2%
911100006336942335
北京广联达创元投资中心(有限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3 有限合伙人 3,000 3%
伙) 91110108306422855Q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4 四川道合智汇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1%
91511400MA62J2LK69
身份证:
15 李金成 有限合伙人 1,000 1%
4201071947********
身份证:
16 苏勇 有限合伙人 2,000 2%
1101021968********
身份证:
17 袁正道 有限合伙人 1,000 1%
3101061975********
合 计 100,000 100%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北京昆仑南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普通合伙人与投资标的各有限合伙人共
同签署的《北京拉卡拉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伙企业目的
本合伙企业将通过进行股权或可转换债权等准股权类投资,实现投资收益。
2、存续期限
基金的存续期限为八年,自成立日起计算,包括投资期和退出期。通过签署本协议,
有限合伙人授权普通合伙人可以单方决定将退出期延长两次,每次一年。
3、出资
全体合伙人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 10 亿元。基金成立时的认缴出资总额为 5.91 亿元
(“首期认缴出资总额”)。普通合伙人认缴不低于基金认缴出资总额 0.1%的出资。
4、普通合伙人
(1)普通合伙人为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
(2)普通合伙人有权以基金之名义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其自主判断为必须、必要、
有利或方便的情况下,为基金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基金之财产,
以实现基金之经营宗旨和目的。
(3)普通合伙人有权为基金指定委派代表,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普通合伙人及其
委派的代表为执行合伙事务所作的全部行为,包括与任何第三人进行业务合作及就有关事
项进行交涉,均对基金具有约束力。
5、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基金事务,
不得对外代表基金。
6、投资业务
(1)投资限制
①基金不得投资已上市企业,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基金所持股份未转让及其
配售部分除外。
②未经顾问委员会的事先同意,基金不得在单个被投资公司中的投资总额(包括跟进
投资)超过基金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上限的 20%。
③基金不得投资主营业务为不动产的公司,亦不得直接投资于不动产;不得投资于股
票、期货、企业债券、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不得进行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不得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贷款,或向任何第三人贷款和资
金拆借;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赞助、捐赠等;不得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房地产
(包括购买自用房地产)等业务;不得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的形式募集资金;不得在
存续期内,投资回收资金再用于对外投资;不得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从
事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等。
④本合伙企业应将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 2 倍的资金投资于互联网及相关产业的实施
企业,且该企业须在北京市海淀区注册和纳税,并保证与区政府一起协作,力促被投企业
在本合伙企业投资后不迁出海淀区。本合伙企业应将不低于基金募集规模 50%的投资企业
以并购方式退出。
(2)现金管理
基金的全部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只能存放银
行或用于购买国债、第三方短期理财产品等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
(3)共同投资
在保证基金对相关投资机会具有优先权的前提下,普通合伙人可以向认缴出资额占基
金认缴出资总额 10%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和/或基金以外的普通合伙人和/或管理人的关联人
和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提供与基金一起按相同条件向被投资公司进行投资
的机会。有关共同投资的时机、条件和投资总额的分配由普通合伙人决定。
7、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1)对于基金取得的项目投资收益,应先按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向合伙人分配,直至合
伙人收回其在该项目上的累计实缴出资额。之后,在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按照本协议
的规定进行收益分配。
(2)基金项目投资收益以外的其他收入,按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在合伙人之间分配。
(3)基金在认缴出资总额之内的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超出
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亏损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8、基金管理及托管
(1)管理人
普通合伙人和/或基金与管理人(指北京拉卡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管理协议。根
据管理协议,管理人将根据普通合伙人的授权和委托行使部分普通合伙人的权力和权利,
并为基金提供管理服务。
(2)管理费
基金在其存续期限内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在协议约定的投资期内,基金按其认缴出
资总额的 2%/年支付管理费,退出期内按尚未退出被投资公司的剩余投资成本的 2%/年支付
管理费。
(3)投资决策委员会
普通合伙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基金的所有投资业务的重大决策,包括对基金
的投资、收购、出售、转让、退出等事项做出最终决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六名委员构成。
原则上,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每一委员一票。
(4)资金托管
基金应委托一家信誉卓著的商业银行(“托管机构”)对基金账户内的全部现金实施托
管。基金托管机构由普通合伙人决定,并须经中关村创投同意。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遵循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相关法规,各方均以货币出资,没有违反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对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方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七、十二个月内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 年 6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参股拉卡拉
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 1,800 万元人民币对孙陶然先生实际
控制的拉卡拉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出资金额占比为 3%。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与孙陶然先生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发生各类关联交易。
八、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本次交易实施的必要性
公司正在实施战略转型,致力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通过参与投资互联
网产业基金,有助于加强公司对互联网新技术、新产业、新行业的理解,丰富和优化公司
建筑产业互联网业务发展思路;本次投资亦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专业投资团队在互联网领
域内的背景优势,发掘优质项目并有效过滤标的项目前期的各种潜在风险,增强公司对互
联网产业的投资能力。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为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本次交易未损害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3、本次交易的风险分析
本次互联网产业基金有着优秀的管理团队,在互联网产业领域具有较深刻研究和成功
投资经验,但鉴于项目投资存在不确定性,若相关项目收益不理想,将影响公司的投资收
益。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对外投资互联网产业基金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本次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各方均以
货币出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
实施该事项。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全资企业投资参股互联网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交易各方签署的《北京拉卡拉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