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6-027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4月7日上午9:30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6年4月7日(周四)上午9:30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4 月 7 日(周四)上午 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6 日—2016 年 4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7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6 日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7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6、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日
8、出席对象:
1
(1)截止2016年4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9、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附件三)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传真或信件请于 2016 年 4 月 6 日 16:3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以便登记确认(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 年 4 月 5 日-2016 年 4 月 6 日,工作日上午 8:30-下午
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东方日升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
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118。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东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对于逐项
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1 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1.00 元代表对议案 1 下的
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 元代表议案 1 中的 1-1,1.02 元代表议案 1 中的 1-2,
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申报价格
总议案 下述所有议案 100
1 《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确认委托完成。
6、其他:
(1)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3)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6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7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设置服务密
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
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
激活指令 11:30 前发出的,当日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 11:30 后
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
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
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
请。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陆 http :
//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
择“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
4
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网络
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雪山行、徐小骏
电话:0574-65173983
传真:0574-59953338
邮箱:xuesx@risenenergy.com
邮编:315609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东方日升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1 日
5
附件一: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6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东方日升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
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
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1 《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签字/单位盖章: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7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在我单位任 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