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关于控股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0 17:17:3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6-021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公司常州斯

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斯威克”)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公司控股公司常州斯威克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证书编号:

GF201532001175,发证时间: 2015 年 11 月 3 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常州斯威克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将

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0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方日升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