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6-01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日升”)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8 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4 日通过专人送达、邮递、传真及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峰
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为控股公司江苏斯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随着公司控股公司江苏斯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斯威克”)
EVA 胶膜业务的快速发展,为进一步增强自身融资能力与资金周转能力,提升产
品竞争力,江苏斯威克拟向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
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同时,江苏斯威克另一股东王博文将按其在江苏斯威克出资比例(15%)
为江苏斯威克完全履行由东方日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中信银行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借款协议的全部还款义务向东方日升提供无
限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的独立董事戴建君、史占中、杨淳辉已提前知悉本担保事宜并已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东方日升关于为控股公司江苏斯威克新材料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6-019)。
二、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为控股公司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随着公司控股公司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斯威克”)
EVA 胶膜业务的快速发展,为进一步增强自身融资能力与资金周转能力,提升产
品竞争力,常州斯威克拟分别向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各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人
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同时,江苏斯威克另一股东王博文将按其在江苏斯威克出
资比例(15%)为常州斯威克完全履行由东方日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农业
银行、兴业银行各不超过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借款协议的全部还款
义务向东方日升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的独立董事戴建君、史占中、杨淳辉已提前知悉本担保事宜并已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东方日升关于为控股公司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6-020)。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