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耐特: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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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1 证券简称:康耐特 公告编号:2016-015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2月18日,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

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与考核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行权期的可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4名股票期权激励对

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1,089,792份股票期权。

一、期权名称、代码及行权起始日期

1、期权名称:康耐JLC1

2、期权代码:036170

3、自主行权起始日期:2016年2月15日—2017年1月19日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具体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华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

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1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

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

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并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进行期权行权的,

相关人员在期权行权后将主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要求及时进行申报,并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2 月 4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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