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5-086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东
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创业板)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号:
152065),并于 2015 年 7 月 1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受理通知书》(152065 号),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065 号)。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回复文件。
鉴于本次反馈意见中要求参与本次发行的私募基金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程序,
我公司预计该备案程序尚需要一段时间可履行完毕,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顺利进行,经公司和保荐机构审慎研究和充分论证,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
审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201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52065 号),中国证监
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公司与保荐机构等相关方将积极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待参与
本次发行的私募基金完成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程序后,公司将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恢
复审查的申请。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