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5-079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日升”)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24日通过专人送出、邮递、传真及电子邮件
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峰先生主持,
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更充分地反映前次募投项目实现效益情况,本次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中补充了效益比较分析的口径等信息。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东方日升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5] 002098 号《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