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5-67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本
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的具体内容如下:
2015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方案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应审批部门的要求对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
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上市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
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
会予以审核;超过 100%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对募集
配套资金进行了细化,“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并购重组的特殊性,募集配套资金还可用于:
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
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等。募集配套
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 25%;或
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构成借壳上市的,不超过
30%。”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融资总
额不超过 114,250.00 万元,不超过拟购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
35.35%。
具体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金额(万元)
1 污水处理系统扩能改造项目 14,000.00
郑州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
2 9,300.00
(一期)工程项目
3 偿还银行借款 59,25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9,700.00
5 本次并购交易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 12,000.00
合计 114,250.00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使用用途第一、二项为
标的资产和公司在建项目建设;第三项为偿还银行借款,第四项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合计金额为 78,950 万元,占标的资产交易
作价的 24.43%,未超过标的资产交易作价的 25%,第五项为本次
并购交易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均符合中国证监
会对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规定。
备查文件: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