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5-073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提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书面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065 号)(以下简称“《反馈通知》”) ,
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就有关问
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
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通知》后,积极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通知》所列问题进行
了认真核查和落实。由于本次反馈意见涉及的部分承诺的出具正在履行内部审批
程序,预计无法在《反馈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回复意见。
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提交反馈意见书面回复,待相关书面回复材料准备
齐全后,公司将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书面回复及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