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5-066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
发布《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
牌的公告》,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本
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4 月 23 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15 年 7 月 1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万鸿集团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的报告书》的相关议案,并于 2015 年 7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进行了披露。
2015 年 7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5】
0604 号《关于对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
的审核意见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的要求,公司已会
同独立财务顾问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
“海际证券”)、本次重组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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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师”)、本次重组律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
就《审核意见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对《万鸿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等申请文件进
行了修改和补充 ,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和律师也根据《审核意见
函》分别对由其出具的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改,相关文件详
见 2015 年 8 月 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8 月 3 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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