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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环宇—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7-06-16
是否核准通过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2018-04-24
拟发行股数(万股) 4000.0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48009.98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4000.00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
法定代表人李明
公司注册资本(元)189,382,700 成立日期2001-03-18
主营业务 公司是以城市燃气供应为主,包括CNG汽车加气、居民生活用气、工商业客户用气,覆盖城市燃气供应管网建设和供热服务,以及围绕燃气市场开发的设备安装等业务,并为客户量身订制燃气供应解决方案的城市燃气综合服务商。
简介 公司是由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燃气有限公司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2001年3月,环宇有限成立。 2001年3月3日,昌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昌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昌吉市财政局、昌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四部门(以下简称“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昌吉市液化气公司改制设立新公司的批复》(昌市体改字(2001)第07号,以下简称“《改制批复》”),同意对昌吉市液化气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同意由新疆昌吉市环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即“环宇集团”)、原新疆昌吉市液化气公司职工等个人、昌吉市国资中心共同出资设立新疆昌吉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由环宇有限收购昌吉市液化气公司净资产。 2001年3月9日,环宇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关于联合发起设立新疆昌吉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合同书》,约定根据四部门《改制批复》等共同设立“新疆昌吉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2004年股权转让及更名。 2004年2月16日,环宇有限经审议通过同意原股东张维国将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汪彬,原股东刘平将其0.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张风。同时,公司名称由“昌吉市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燃气有限公司”。 2004年3月1日,张维国与汪彬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维国将所持公司出资2万元转让给汪彬。2004年3月1日,刘平与张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刘平将所持公司出资0.5万元转让给张风。2004年3月15日,昌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环宇有限换发了《营业执照》。 3、2007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根据环宇有限工商资料,经环宇有限内部决议并经工商机关登记,2007年8月,环宇有限股东陈铁军将所持公司部分股权分别转让给黄朝军、洪燕,环宇有限并就本次股权转让制定了章程修正案。根据环宇有限工商资料,环宇有限已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4、2007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根据环宇有限工商资料,经环宇有限内部决议并经工商机关登记,2007年12月,环宇有限股东周晓燕将所持公司全部股权分别转让给洪燕、李春丽,股权转让后周晓燕不再持有环宇有限股权。 5、2008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根据环宇有限工商资料,经环宇有限内部决议并经工商机关登记,2008年6月,环宇有限股东郭海龙将所持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马建军,股权转让后郭海龙不再持有环宇有限股权。 6、2008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根据环宇有限工商资料,经环宇有限内部决议并经工商机关登记,2008年8月,环宇有限股东刘海港将所持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汤晓明,股权转让后刘海港不再持有环宇有限股权。 7、2009年第一次增资。 2008年11月30日,环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1,455万元增加至2,910万元,2009年1月16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环宇有限换发了《营业执照》。 8、2009年第二次增资。 2009年10月26日,环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2,910万元增加至4,201万元,2009年12月31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环宇有限换发了《营业执照》。 9、2011年增资。 2010年12月13日,环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4,201万元增加至5,820万元,2011年4月12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环宇有限换发了《营业执照》。 10、2012年增资。 2011年12月16日,环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5,82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2012年4月20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环宇有限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2013年11月22日,新疆正祥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正会验变字[2013]72号),验证截至2013年11月21日环宇有限已经收到控股股东环宇集团足额缴纳的第二期新增注册资本1,729.38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公司实收资本变更为10,000万元。 11、2013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3年3月6日,环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原股东昌吉市国资中心将其认缴的1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新股东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2、2013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3年5月22日,环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原股东郝国珍将其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新股东李博,李新生将其4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李博。 13、2014年第一次股权转让暨国有金股退出。 2014年8月6日,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环宇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环宇集团已于2014年8月8日将上述价款支付给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8月18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环宇有限换发了《营业执照》。 14、2014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由于原股东兰瑞新于 2006年8月去世,根据[2009]昌州证民字第136号继承权公证书等文件资料,兰瑞新所持公司股权由其妻子马月英继承。 2014年8月20日,环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原股东兰瑞新认缴的1万元出资额由其遗孀马月英继承。 2014年8月29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环宇有限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 15、2014年增资。 2014年8月21日,环宇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增加至10,500万元,2014年9月19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环宇有限工商变更登记申请。 16、2015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年6月5日,环宇集团与李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所持环宇有限5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250万元)参照环宇有限净资产值转让给李明,转让价格为11,126.18万元。 2015年6月18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环宇有限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 17、2015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5年7月3日,因环宇有限原股东许建胜去世,其股权由其女儿许腾月继承,上述事项已经昌吉市公证处公证并出具《公证书》([2015]昌证字第6594号),许腾月持有公司0.03%的股权。 本次股权继承已经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由许腾月登记为发行人的发起人。 18、股份公司的设立。 2015年6月17日,环宇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会议决议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基准日为2015年2月28日,2015年7月6日,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 2015年7月17日,股份公司经昌吉州工商局核准注册,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号:652300050002274)。 2015 年 8 月 3 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注册地: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延安北路 198 号 24 层。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120202019
流动比率(倍)2.212.573.34
速动比率(倍)2.072.473.17
资产负债率(%)32.9936.2817.8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6.877.9810.11
存货周转率(次)12.1616.019.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36743.2131309.0314628.42
净资产收益率(%)9.957.729.97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8.157.218.45
基本每股收益(元)0.820.650.71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670.6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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