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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之佳—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7-05-26
是否核准通过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2020-09-03
拟发行股数(万股) 1325.0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87450.16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1325.00
保荐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根据询价情况,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制定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法定代表人蓝波
公司注册资本(元)99,162,540 成立日期2004-09-27
主营业务 药品、保健食品、个人护理品、家庭健康用品、便利食品、日用消耗品等健康产品的连锁零售业务,并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简介 1、有限公司阶段(1)2004 年 9 月,健之佳有限设立公司前身健之佳有限成立于 2004 年 9 月 27 日,由连锁药房、云南恒创、昆明勤康、畅思行、张晓芳共同出资设立。其中,畅思行以货币出资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云南恒创以货币出资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昆明勤康以货币出资 2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9%;张晓芳以货币出资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连锁药房以货币出资 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2004 年 9 月 22 日,云南天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天鉴验字<2004>第 517 号),验证截至 2004 年 9 月 22 日,健之佳有限已收到以上5 名股东投入资本 1,000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 1,000 万元。2004 年 9 月 27 日,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健之佳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5300001014156。(2)2007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2007 年 12 月 12 日,健之佳有限召开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股东连锁药房将其持有的公司 10 万元出资额以 1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蓝波,蓝波同意接收上述股权。2007 年 12 月 12 日,蓝波与连锁药房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出资额转让协议》。健之佳有限已就本次股权转让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②2007 年 12 月,群祥工贸、恒宇工贸均为健之佳有限全资子公司,健之佳有限间接持有连锁药房 60%股权,由于此时连锁药房持有健之佳有限 1%股权,出现交叉持股情形,所以健之佳有限拟调整公司架构,将连锁药房变更为子公司。蓝波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愿意受让连锁药房 1%股权,所以蓝波受让了该部分股权。(3)2008 年 1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2008 年 1 月 16 日,昆明勤康与蓝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昆明勤康将其持有的健之佳有限 290 万元出资额以 696 万元作价转让给蓝波。2008 年 1 月 16 日,云南恒创与王雁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云南恒创将其持有的健之佳有限 100 万元出资额以 240 万元作价转让给王雁萍。2008 年 1 月 16 日,张晓芳与郝培林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张晓芳将其持有健之佳有限 100 万元出资额以 240 万元作价转让给郝培林。2008 年 1 月 16 日,健之佳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股权转让事宜。2008 年 1 月 29 日,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并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530000000000935。(4)2008 年 3 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2008 年 3 月 20 日,健之佳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00 万元,其中由高峰、张小军分别认缴 50 万元注册资本,分别出资 750 万元。2008 年 3 月 21 日,亚太中汇云南分所出具《验资报告》(亚太验字[2008]B-H-0019 号)。经审验,截至 2008 年 3 月 21 日止,公司已收到张小军、高峰缴纳合计货币出资 1,5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100 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100 万元。2008 年 3 月 25 日,健之佳有限取得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530000000000935,注册资本为 1,100 万元。(5)2008 年 5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2008 年 5 月 7 日,云南恒创分别与王雁萍、李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云南恒创将其持有健之佳有限 100 万元出资额、100 万元出资额分别以 240 万元、240 万元作价转让给王雁萍、李莹。根据王雁萍与李莹签署的《股权持股协议》,李莹持有健之佳有限的 100 万元出资额为代王雁萍持有。上述股权转让时,王雁萍实际控制云南恒创 84.00%的股权。2008 年 5 月 7 日,健之佳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健之佳有限已就本次股权转让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股份公司阶段(1)2008 年 8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08 年 6 月 8 日,健之佳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健之佳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截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的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2008 年 7 月 24 日,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云南分所出具《审计报告》(亚太审字[2008]B-H-0508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健之佳有限的净资产为 32,603,372.84 元。2008 年 7 月 25 日,健之佳有限股东共同签订了《关于云南健之佳药业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为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约定健之佳有限的股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确认健之佳有限截至 2008 年 6 月 30日的账面净资产为 32,603,372.84 元,同意以其中 3,260 万元作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全体发起人以其于健之佳有限的所有者权益份额项下的净资产认购,多于注册资本的净资产成为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2008 年 7 月 30 日,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云南分所出具《验资报告》(亚太验字[2008]B-H-0059 号),验证截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32,600,000.00 元,公司的股本为 32,600,000.00元;各股东以健之佳有限截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止的净资产出资人民币32,600,000.00 元。2008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全体发起人一致通过了公司设立的有关决议,以及新的公司章程及其他事项,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一届监事会的股东代表监事。2008 年 8 月 28 日,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530000000000935,注册资本为 3,260 万元。2015 年 3 月 30 日,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股改设立时的净资产采用成本法进行追溯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P2015)第A016 号)。根据上述评估报告,健之佳有限净资产评估值较账面价值减少 426.30万元,主要系由于对四川福利大、重庆健之佳的长期股权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所致。公司对四川福利大和重庆健之佳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均为 0 元,应全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7,530,349.00 元;2008 年 5 月、6 月“健之佳”商标权未进行摊销金额 16,666.66 元;2008 年 1-6 月合计减少所得税费用 916,920.32 元。因此,发起人股东合计应补足的金额为 6,630,095.34 元。针对该笔补足金额,发起人股东同意向股份公司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2014 年 11 月 22 日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 6.15%计算的 2008 年 7 月至 2015 年 4 月的资金占用费合计2,786,297.47 元。2015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起人股东补足股份公司改制设立时净资产金额的事项。2015 年 5 月 18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股东出资情况鉴证报告》(中审亚太鉴[2015]020035 号),验证截至 2015 年 5 月 18 日,公司各发起人股东已按照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补足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净资产出资不足的金额。(2)2009 年 11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2009 年 11 月 7 日,蓝波分别与罗英辉等 20 名自然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所持公司 1,595,000 股股份分别按 1.20 元/股、2.40 元/股、4.80 元/股作价转让。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是依据该等受让方的入职时间、任职情况以及对公司的贡献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的。公司已就本次股权转让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2010 年 11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2010 年 11 月 5 日,彭昆将其持有的公司 70,000 股、占注册资本 0.21%的股份以 84,000 元价格转让给蓝波;2010 年 12 月 7 日,蓝波将其持有的公司 200,000股,占注册资本 0.61%的股份以 1,360,000 元的价格转让给胡渝明。彭昆与蓝波、蓝波与胡渝明就上述股权转让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4)2011 年 8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2011 年 8 月 5 日,高华将其持有的公司 70,000 股股份以 84,000 元价格转让给蓝波;胡渝明将其持有的公司 200,000 股股份以 1,360,000 元的价格转让给蓝波,高华与蓝波,蓝波与胡渝明就上述股权转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5)2012 年 7 月,第七次股权转让2012 年 7 月 11 日,许世国将其持有的公司 40,000 股股份以 96,000 元价格转让给蓝波,许世国与蓝波就上述股权转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6)2013 年 2 月,第八次股权转让2013 年 2 月 1 日,曹可隽将其持有公司的 60,000 股股份以 72,000 元的价格转让给蓝波;邱学泽将其持有公司的 50,000 股股份以 60,000 元价格转让给蓝波。曹可隽、邱学泽分别与蓝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7)2013 年 4 月,第九次股权转让2013 年 4 月 29 日,李莹将其持有公司 2,963,633 股股份以 3,556,359.6 元的价格转让给王雁萍。李莹与王雁萍就上述股份转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8)2014 年 2 月,第十次股权转让2014 年 2 月 28 日,包平将其持有公司的 70,000 股股份以 84,000 元的价格转让给蓝波。包平与蓝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9)2014 年 10 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为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发展,增强公司持续发展的能力,2014 年 10 月 26 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决定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3,379 万元,并通过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其中,昆明南之图、昆明春佳伟、昆明云健宏三个员工持股合伙企业分别增资入股 36.6 万股、36.4 万股、36.5 万股,增资价格为 8.55 元/股;公司部分重要员工李琦、倪峻峰、杨春甫、梁庆民分别增资入股 5 万股、2万股、1.5 万股、1 万股,增资价格为 8.55 元/股。上述三家合伙企业以及公司重要员工以现金形式出资共计 1,017.45 万元,其中 119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898.45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2014 年 12 月 11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2014]020017 号),验证截至 201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货币出资合计 1,017.45 万元,其中新增股本合计 119 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 3,379 万元。2014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取得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530000000000935,注册资本为 3,379 万元。(10)2014 年 12 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及第十一次股权转让2014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决定将注册资本增加至3,975 万元。其中,苏州和益、苏州和聚融益、苏州和聚汇益、上海联新、上海联元、昆明诚德业和昆明饮水思源分别增资入股 122.789 万股、87.668 万股、87.668 万股、176.8875 万股、1.9875 万股、74.3 万股、20.7 万股,增资价格均为17.11 元/股;公司部分重要员工蓝波、张云鸿、李琦、罗英辉、文天禄分别增资入股 10 万股、2 万股、7 万股、1 万股、4 万股,增资价格均为 17.11 元/股。上述七家合伙企业以及公司重要员工以现金形式出资共计 10,197.56 万元,其中 596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作为资本公积。2014 年 12 月 30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2014]020019 号),验证截至 2014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货币出资合计 10,197.56 万元,其中新增股本合计 596 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 3,975 万元。王雁萍与昆明诚德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王雁萍将所持公司 94 万股股份以每股 17.11 元的价格转让给昆明诚德业。201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取得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530000000000935,注册资本为 3,975 万元。(11)2015 年 5 月,补足注册资本、第十二次股权转让2015 年 5 月 10 日,健之佳召开 2015 年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足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议案》。2015 年 3 月 30 日,亚超评估对上述股改设立时的净资产采用成本法进行追溯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P2015)第 A016 号)。经追溯评估,健之佳有限 2008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较经审计的账面值减少了426.30 万元。根据中审亚太出具《云南健之佳药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情况鉴证报告》(中审亚太鉴[2015]020035 号),发行人对四川福利大和重庆健之佳两项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均为 0 元,应全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7,530,349.00 元;2008 年 5 月、6 月“健之佳”商标权未进行摊销金额 16,666.66 元;2008 年 1-6 月合计减少所得税费用 916,920.32 元。截至2015 年 5 月 18 日,公司设立时的七名发起人股东按公司设立时的持股比例以货币形式补足了上述经追溯评估减值及应补提摊销 6,630,095.34 元,同时支付了资金占用费 2,786,297.47 元。2015 年 5 月 12 日,张小军、郝培林分别与锦千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张小军将其持有公司 115,000 股股份以 17.11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锦千投资,郝培林将持有公司 1,000,000 股股份以 17.11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锦千投资。公司已就本次股权转让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12)2016 年 3 月,第十三次股权转让2016年3月14日,李琦与蓝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李琦将所持公司130,000股股份以 167.32 万元作价转让给蓝波。公司已就本次股权转让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13)2016 年 7 月,第十四次股权转让2016 年 7 月 22 日,金传松与蓝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金传松将所持公司 50,000 股股份以每股 2.4 元的价格转让给蓝波。(14)2016 年 12 月,第十五次股权转让2016 年 12 月 18 日,王雁萍与锦诚玺睿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王雁萍将所持公司 1,980,000 股股份以每股 25 元的价格转让给锦诚玺睿。2016 年 12 月 18 日,张小军分别与昆明诚德业、昆明饮水思源、蓝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张小军将所持公司 385,000 股、765,000 股、216,833 股股份以每股 25 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昆明诚德业、昆明饮水思源、蓝波。公司已就本次股权转让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15)2017 年 3 月,第十六次股权转让2017 年 3 月,锦千投资分别与叶向东、陆靖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锦千投资将所持公司 557,500 股、557,500 股股份以每股 25 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叶向东、陆靖。公司已就本次股权转让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16)2019 年 5 月,第十七次股权转让2019 年 5 月 9 日,上海联新、上海联元与宁波德瑞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上海联新将其持有的 1,768,875 股、上海联元持有 19,875 股,以每股 57.86元转让给宁波德瑞。2019 年 5 月 9 日,苏州和益与上海九瑞签署《股份转让合同》,约定苏州和益将其持有的 397,500 股股份以每股 57.86 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九瑞。2019 年 5 月 9 日,陆靖、叶向东与锦诚玺睿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陆靖、叶向东将其各自持有的 557,500 股,以每股 25.00 元的价格转让给锦诚玺睿。(17)2019 年 6 月,第十八次股权转让2019 年 6 月 15 日,锦诚玺睿分别与西藏天时、宁夏方舟、项红、蓝抒悦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锦诚玺睿持有的 1,349,400 股、829,600 股、518,500股、397,500 股股份,以每股 57.86 元转让给西藏天时、宁夏方舟、项红、蓝抒悦。2022年9月,公司名称变更为“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120202019
流动比率(倍)1.031.631.03
速动比率(倍)0.571.200.58
资产负债率(%)63.6950.9471.0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6.5329.8523.46
存货周转率(次)3.634.424.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74440.3431663.5633760.26
净资产收益率(%)16.5721.7631.95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5.6020.5131.93
基本每股收益(元)4.364.433.25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114.1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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