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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森科技—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广州明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7-04-21
是否核准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拟发行股数(万股) 2000.0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23699.44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2000.00
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法定代表人夏新辉
公司注册资本(元)60,000,000 成立日期2004-04-12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为智能卡制造、发行设备和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简介 (一)公司前身为广州市明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2004 年4 月由夏新辉、刘德南共同出资50 万元设立。2004 年4 月12 日,明森有限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440106201899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明森有限设立时刘德南所持公司股份系代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开来持有。此后明森有限分别于2010 年3 月、2011 年5 月发生两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万元,其中刘德南分别代王开来出资40 万、140 万元。上述增资完成后,刘德南持有明森有限出资200 万元,持股比例为20%。2014 年4 月19 日,王开来与刘德南签署了《股东委托持股协议》,各方确认:“刘德南先后投资于公司的注册资金合计200 万元均由王开来实际出资,刘德南仅作为名义股东代王开来持股,刘德南持有的公司20%股权权益属于王开来。刘德南并未参与公司利润分配,不承担股东实体义务,也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2015 年6 月20 日,王开来与刘德南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刘德南将其名下持有的明森有限出资2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依法转让给王开来,转让价款为人民200 万元,转让价款无需实际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于2015 年7 月7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至此该部分股权的代持关系解除。 (三)2016年3月10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以明森有限现有股东作为发起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以截至2016年2月29日经正中珠江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依据折为股本投入拟设立的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5,919万元。 2016年3月25日,正中珠江出具“广会验字[2016]G1600434004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6年3月25日止,各发起人以经审计的明森有限截至2016年2月29日止的净资产108,951,800.73元作为折股依据,按1:0.54327的比例折股投入广州明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其中59,190,000.00元作为注册资本,折合59,190,000股,49,761,800.73元作为资本公积。 2016年3月30日,公司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759440028G)。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1620152014
流动比率(倍)5.042.641.44
速动比率(倍)4.161.960.92
资产负债率(%)18.9431.7551.9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823.711.52
存货周转率(次)2.112.351.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1746.921289.1493.15
净资产收益率(%)30.2761.9941.58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8.3859.9340.57
基本每股收益(元)0.53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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