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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7-12-08
是否核准通过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2020-09-17
拟发行股数(万股) 2046.0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37808.27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2046.00
保荐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
法定代表人谭政
公司注册资本(元)81,840,000 成立日期1994-01-28
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以智能技术和物联网平台为核心的安防整体解决方案和运营服务提供商。专注于安防行业,逐步聚焦于 AIoT 技术(即 AI+IoT,人工智能和物联网平台)在监控报警及安全检查等领域的应用,为金融、轨道交通、城市公共安全的行业用户提供智能化、信息化、行业化的安防整体解决方案和安防运营服务。
简介 (一)声迅有限的设立和存续1、1994 年 1 月,声迅有限设立发行人的前身声迅有限于 1994 年 1 月 28 日在北京市工商局注册成立。1993 年 11 月 28 日,声迅有限全体股东召开第一次会议,通过了《股东协议书》。1993 年 11 月 29 日,声迅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股东协议书》。1993 年12 月 1 日,声迅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公司章程》。1993 年 12 月 22 日,北京中惠会计师事务所试验区分所出具《验资报告》(惠验字(1993)0421 号),验证投资者谭政、聂红、钟铁军、陈金龙、卢毅、聂蓉已合计将投资款 36 万元存入北京中惠会计师事务所试验区分所开户银行—工商行大钟寺城市信用社账户内。1994 年 1 月 10 日,北京中惠会计师事务所试验区分所出具《验资报告(补充报告)》,验证截止 1994 年 1 月 10 日,投资者北科院、无线电八厂已将投资款14 万元存入北京中惠会计师事务所试验区分所开户银行—工商行大钟寺城市信用社账户内。1994 年 1 月 21 日,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批准设立北京迪蒙电子有限公司的批复》(京体改委字(1994)第 5 号),同意设立北京迪蒙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股东为北科院出资 7.5 万元,占股本总额的 15%,无线电八厂出资 6.5 万元,占出资额的 13%,六名自然人共出资 36 万元,占资本总额的 72%。在公司注册阶段,因“北京迪蒙电子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有重名,更名为“北京声迅电子有限公司”。1994 年 1 月 28 日,北京市工商局向声迅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502147),核准名称为“北京声迅电子有限公司”。2、1994 年 8 月,声迅有限第一次增资1994 年 6 月 27 日,声迅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50 万元增加至 200 万元,其中,谭政以无形资产增资 40 万元,以货币增资 6 万元,钟铁军以货币增资 22 万元、聂蓉以货币增资 20 万元、卢毅以货币增资 18 万元,新增股东桑普技术以货币增资 40 万元、庹凌云以货币增资 2 万元,张燕安以货币增资 2 万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1994 年 6 月 28 日,声迅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同日股东就上述变更事项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1994 年 6 月,声迅有限技术部出具《关于“电话助理机”的技术评估》,认为“电话助理机”可作价 40 万元。1994 年 7 月,北京中惠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小组确认上述技术评估有效。1994 年 7 月 5 日,北京中惠会计师事务所试验区分所出具《验资报告》(惠验字(1994)0701 号),验证:(一)桑普技术于 1994 年 6 月 28 日将 40 万元转入声迅有限;(二)原个人股东谭政、钟铁军、聂蓉、卢毅等增加的货币出资 66万元以及新增个人股东庹凌云和张燕安的货币出资 4 万元分别于 1994 年 6 月 30日和 1994 年 7 月 4 日汇入声迅有限;(三)原股东谭政于 1994 年 6 月 28 日将其专有技术(电话助理机产品技术)投入声迅有限。1994 年 8 月 4 日,声迅有限就本次增资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502147)。3、1995 年 9 月,声迅有限第二次增资及第一次股权转让1995 年 2 月 6 日,庹凌云与谭政签署《股份转让证明书》,约定庹凌云将所持声迅有限的 2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谭政;1995 年 4 月 5 日,无线电八厂与聂蓉签署《股份转让证明书》,约定无线电八厂将所持声迅有限 6.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聂蓉。1995 年 4 月 6 日,声迅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 万元增加至 800 万元,其中,北科院以货币增资 232.5 万元,谭政以货币增资 115.6 万元、以无形资产增资 86.4 万元;钟铁军以货币增资68 万元、聂蓉以货币增资 19.5 万元、张燕安以货币增资 6 万元,新增股东潘接林以货币增资 30.4 万元,以无形资产增资 33.6 万元、赵天武以货币增资 8 万元;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1995 年 4 月 8 日,声迅有限全体股东就上述变更事项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1995 年 4 月 14 日,北京中惠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惠评字第 9564012 号),经评估,声迅有限股东谭政、潘接林拟投入公司的专有技术“一种数字语音处理方法和采用该方法的数字语音电话机”的评估值为 260 万元。1995 年 8 月 21 日,北京中惠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变更登记验资报告书》((惠验)字第 9504067 号),经审验,声迅有限各位股东新增出资额 600 万元,已全部缴足。1995 年 9 月 18 日,声迅有限就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502147)。4、1996 年 7 月,声迅有限重新登记根据《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规定,声迅有限申请重新登记,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并由北京中惠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6 年 4 月 9 日出具《验资报告》(惠验字第 9604040号),验证截至 1995 年 12 月 31 日止,声迅有限实收资本为 800 万元,注册资金已全部到位。1996 年 7 月 16 日,声迅有限就本次重新登记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502147)。5、1998 年 12 月,声迅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1998 年 7 月 10 日,北科院与北科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北科院将所持声迅有限 240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北科力;1998 年 9 月 25 日,钟铁军与郑维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钟铁军将所持声迅有限 96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郑维杰;1998 年 11 月 14 日,桑普技术与桑普电器签署《股权转让书》,约定桑普技术将所持声迅有限 40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桑普电器。1998 年 11 月 13 日,声迅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1998 年 11 月,声迅有限全体股东就上述变更事项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1998 年 12 月 25 日,声迅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6、2003 年 5 月,声迅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2003 年 4 月 25 日,声迅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潘接林将所持声迅有限64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谭政;同意郑维杰将所持声迅有限 96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孙建中;同意桑普电器与陈金龙分别将所持有限公司 40 万元、6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聂红;同意卢毅、张燕安、赵天武分别将所持有限公司 24 万元、8 万元、8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聂蓉;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同日,谭政与潘接林就上述出资转让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孙建中与郑维杰就上述出资转让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聂红与桑普电器、陈金龙就上述出资转让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聂蓉与卢毅、张燕安、赵天武就上述出资转让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同日,声迅有限全体股东就上述变更事项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2003 年 5 月 23 日,声迅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1502147)。7、2003 年 9 月,声迅有限第三次增资2003 年 9 月 8 日,声迅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800 万元增加至 1,000 万元,由股东谭政以货币资金认缴全部新增注册资本 200 万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同日,声迅有限全体股东就上述变更事项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2003 年 9 月 12 日,北京凌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变更验资报告书》((2003)京凌验字 9-12-15 号),经审验,谭政追加投入货币 200 万元,该款项已于 2003 年 9 月 12 日存入声迅有限账户。2003 年 9 月 15 日,声迅有限就本次增资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1502147)。8、2008 年 3 月,声迅有限第四次增资2008 年 3 月 3 日,声迅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万元增加至 2,600 万元,由股东谭政认缴 1,200 万元,新股东中金泰达认缴 400万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同日,声迅有限法定代表人签署了公司章程修正案。2008 年 3 月 5 日,北京中瑞泰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书》(中瑞变验字(2008)第 019 号),经审验,截至 2008 年 3 月 5 日止,声迅有限已收到谭政、中金泰达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6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2008 年 3 月 11 日,声迅有限就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05021476)。9、2008 年 7 月,声迅有限第五次增资及第四次股权转让2007 年 12 月 14 日,北科院出具《关于对北京科力新技术发展总公司转让所持北京声迅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请示的批复》(京科院条发[2007]210 号),同意北科力将持有的声迅有限 240 万元出资进行转让。2007 年 12 月 26 日,北京昊海同方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京昊海评报字[2007]第 16 号),截至 2007 年 10 月 31 日,声迅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 1,609.74 万元。2008 年 2 月 18 日,北科力将所持声迅有限 240 万元出资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最终谭政成为受让方。2008 年 3 月 28 日,北科力与谭政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产权交易合同》,2008 年 4 月 15 日,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产权交易凭证》(编号:0024098),证明北科力将持有的声迅有限 240 万元的股权转让给谭政,成交金额为 442.922 万元。2008 年 5 月 29 日,声迅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600万元增加至 4,650 万元,其中,声迅有限税后利润 388 万元转增股本,增加注册资本 388 万元;声迅有限资本公积 112 万元转增股本,增加注册资本 112 万元;新转增的 500 万元股本由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时的股东(即 2008 年 3 月增资前的全体股东)共同享有,2008 年 3 月认缴 1,600 万元增资的股东不享受此权益,谭政以无形资产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550 万元;同意股东北科力将所持声迅有限240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谭政;同意股东孙建中将所持有声迅有限 144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李夏;同意股东谭政将其持有声迅有限 1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楚林;同意股东谭政将其持有声迅有限 3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何丽江;同意股东谭政将其持有声迅有限 3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刘建文;同意股东谭政将其持有声迅有限1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金丽妹;同意股东谭政将其持有声迅有限 3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贾丽妍;同意股东谭政将其持有声迅有限 3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刘建平;同意股东谭政将其持有声迅有限 22.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忠;同意股东谭政将其持有声迅有限 18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刘畅;同意股东谭政将其持有声迅有限 3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吴克河;同意股东谭政将其持有声迅有限 16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沈建宏;同意股东谭政将其持有声迅有限 9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李颖;同意股东谭政将其持有声迅有限 2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谭天;同意股东谭政将其持有声迅有限 2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卢欣欣;同意股东谭政将其持有声迅有限 3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聂枫;同意股东谭政将其持有声迅有限 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李良钰;同意股东谭政将其持有声迅有限 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田吉梅;同意股东谭政将其持有声迅有限 4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刘勤;同意股东谭政将其持有声迅有限 3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唐洋;同意股东谭政将其持有声迅有限 2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戴阳;同意股东谭政将其持有声迅有限 1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王巧;同意股东谭政将其持有声迅有限 1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梁义辉;同意股东谭政将其持有声迅有限 15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聂蓉;同意股东谭政将其持有声迅有限 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张一楠;同意股东谭政将其持有声迅有限 1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刘俊华;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2008 年 5 月 29 日,孙建中与李夏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谭政分别与楚林、何丽江、金丽妹、贾丽妍、沈建宏、谭天、卢欣欣、聂枫、李良钰、田吉梅、刘勤、唐洋、戴阳、王巧、梁义辉、聂蓉、刘俊华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2008 年 6 月 10 日,谭政分别与刘建文、刘建平、陈忠、刘畅、吴克河、李颖、张一楠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2008 年 6 月 4 日,北京奥德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奥德瑞评报字(2008)010 号),经评估,声迅有限股东谭政拥有的专利“用于网络监控远程唤醒的装置”(专利号:ZL200620138521.4)在评估基准日 2008 年 4月 30 日所有权的投资价值为 1,550 万元。2008 年 6 月 5 日,北京昊伦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昊伦中天验字[2008]第 008 号),经审验,截至 2008 年 6 月 1 日止,声迅有限已收到无形资产和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2,050 万元。2008 年 7 月 1 日,声迅有限就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05021476)。10、2009 年 7 月,声迅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2009 年 7 月 20 日,声迅有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股东谭天、沈建宏分别将所持声迅有限的 100 万元的出资额、160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新股东刘孟然;同意股东李夏将所持声迅有限 20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李为;同意股东李夏将所持声迅有限 50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程锦钰;同意股东李夏将所持声迅有限 5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常太华;同意股东李夏将所持声迅有限 15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石渊静;同意股东李夏将所持声迅有限 10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汤雯雯;同意股东李夏将所持声迅有限 10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安广英;同意股东李夏将所持声迅有限 2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杜力子;同意股东李夏将所持声迅有限 5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张磊;同意股东李夏将所持声迅有限 2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米雨;同意股东李夏将所持声迅有限 5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刘均;同意股东李夏将所持声迅有限 5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仇胜强。同日,李夏分别与李为、程锦钰、常太华、石渊静、汤雯雯、安广英、杜力子、张磊、米雨、刘均、仇胜强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刘孟然分别与谭天、沈建宏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日,声迅有限股东就上述变更事项签署了公司章程修正案。2009 年 7 月 29 日,声迅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05021476)。11、2010 年 12 月,声迅有限第六次股权转让2010 年 11 月 28 日,声迅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汤雯雯将所持声迅有限 10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胡克军。同日,汤雯雯与胡克军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日,声迅有限股东就上述变更事项签署了公司章程修正案。2010 年 12 月 21 日,声迅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05021476)。(二)声迅股份的设立和存续1、2010 年 12 月,声迅有限整体变更为声迅股份2010 年 12 月 23 日,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声迅有限拟股份制改制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北京声迅电子有限公司拟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六合正旭评报字[2010]第349号)。在评估基准日2010年 11 月 30 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声迅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 9,487.63 万元。2010 年 12 月 24 日,声迅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以截至 2010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依法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0 年 11 月 30日,声迅有限净资产审计值为 6,494.78 万元,折合为股本 5,11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整体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5,115.00 万元。2010 年 12 月 25 日,声迅股份各发起人签署《北京声迅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书》,一致同意以截至 2010 年 11 月 30 日的净资产值折为声迅股份 5,115 万股股份,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 12 月 26 日,声迅股份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 ,由声迅有限以经审计的截至 2010 年 11 月 30 日的净资产 64,947,844.36 元为基础,按1: 0.7876 的比例折合股份 5,11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共计股本 5,115.00 万元,超出股本总额的净资产计入声迅股份的资本公积。2019 年 4 月 10 日,永拓对声迅股份设立时的出资情况予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京永验字(2019)第 210012 号)。经审验,截至 2010 年 12 月 26日,声迅股份已收到各发起人股东的净资产出资,股本为 51,150,000.00 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2、2012 年 12 月,声迅股份第一次增资2012 年 6 月 26 日,声迅股份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以 2011 年 12 月 31日的总股本 5,115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2 股的比例转增股本,总股本增至 6,138 万股;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2012 年 10 月 30 日,声迅股份法定代表人签署了公司章程修正案。2019 年 4 月 10 日,永拓对本次增资情况予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京永验字(2019)第 210013 号)。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10 月 30 日声迅股份已将资本公积 10,230,000.00 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61,380,000.00 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 61,380,000.00 元。3、2013 年 4 月,声迅股份第一次股份转让2012 年 12 月 1 日,米雨与李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米雨将所持有的声迅股份 2.64 万股股份以 1.80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李夏,转让总价款为 4.752万元。2013 年 1 月 6 日,声迅股份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米雨将其持有的声迅股份 2.64 万股股份转让给李夏;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2013 年 1 月 6 日,声迅股份法定代表人签署了公司章程修正案。2013 年 4 月 3 日,声迅股份就本次章程变更办理了工商备案登记。4、2013 年 4 月,声迅股份第二次股份转让2013 年 2 月 1 日,刘建平与刘建文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刘建平将所持有的声迅股份 39.60 万股股份以 1.80 元/股的价格转让刘建文,转让总价款为 71.28 万元。2013 年 2 月 28 日,声迅股份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刘建平将其持有的声迅股份 39.60 万股的股份转让给刘建文;同意修改公司章程。2013 年 4 月 24 日,声迅股份法定代表人签署了公司章程修正案。2013 年 4 月 25 日,声迅股份就本次章程变更办理了工商备案登记。5、2014 年 6 月,声迅股份第三次股份转让2014 年 5 月 12 日,谭政与天福投资及其股东谭天、刘孟然签署《增资协议》,约定谭政以其所持有的声迅股份 3,069 万股股份认购天福投资新增注册资本3,069 万元。2014 年 5 月 13 日,陈忠与刘建文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陈忠将所持有的声迅股份 29.7 万股股份以 1.85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刘建文,转让总价款为54.945 万元。2014 年 5 月 28 日,声迅股份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同日,声迅股份法定代表人签署了公司章程修正案。2014 年 6 月 17 日,声迅股份就本次章程变更办理了工商备案登记。6、2015 年 6 月,声迅股份第四次股份转让2015 年 4 月 28 日,李夏与安广英、田吉梅、刘勤、戴阳、杜力子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安广英以每股 2 元的价格将所持公司 13.2 万股股份转让给李夏,约定田吉梅以每股 2 元的价格将所持公司 6.6 万股股份转让给李夏,约定刘勤以每股 2 元的价格将所持公司 5.28 万股股份转让给李夏,约定戴阳以每股 2 元的价格将所持公司 2.64 万股股份转让给李夏,约定杜力子以每股 2 元的价格将所持公司 2.64 万股股份转让给李夏;李为与石渊静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石渊静以每股 2 元的价格将所持公司 19.8 万股股份转让给李为。2015 年 5 月 12 日,刘孟然与天福投资及其股东谭政、谭天签署《增资协议》,约定刘孟然以其所持有的声迅股份 343.2 万股股份认缴天福投资新增注册资本343.2 万元。2015 年 5 月 27 日,合畅投资分别与李颖、刘畅、中金泰达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中金泰达以每股 1 元的价格将所持公司 528 万元的股份转让给合畅投资,约定李颖以每股 1 元的价格将所持公司 118.8 万股股份转让给合畅投资;约定刘畅所以每股 1 元的价格将持公司 237.6 万股股份转让给合畅投资。2015 年 5 月 20 日,声迅股份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同日,声迅股份法定代表人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2015 年 6 月 9 日,声迅股份就本次章程变更办理了工商备案登记。7、2016 年 4 月,声迅股份第五次股份转让2016 年 2 月 29 日,李夏与张磊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张磊以每股1.8 元的价格将所持公司 6.6 万股股份转让给李夏。2016 年 3 月 27 日,声迅股份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修改公司章程。2016 年 3 月,声迅股份法定代表人签署了公司章程修正案。2016 年 4 月 8 日,声迅股份就本次章程变更办理了工商备案登记。8、2016 年 11 月,声迅股份第六次股份转让2016 年 9 月 23 日,天福投资与刘孟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天福投资以每股 1 元的价格将所持公司 343.2 万股股份转让给刘孟然。2016 年 9 月 27 日,天福投资分别与楚林、刘俊华、余和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天福投资以每股 2 元的价格将所持公司 60 万股股份转让给楚林,约定天福投资以每股 2 元的价格将所持公司 30 万股股份转让给刘俊华,约定天福投资以每股 2 元的价格将所持公司 20 万股股份转让给余和初。2016 年 10 月 26 日,声迅股份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同日,声迅股份法定代表人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2016 年 11 月 9 日,声迅股份就本次章程变更办理了工商备案登记。9、2017 年 6 月,声迅股份第七次股份转让2017 年 5 月 8 日,刘建文与张一楠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张一楠以每股 2 元的价格将所持公司 6.6 万股股份转让给刘建文;李夏与王巧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王巧以每股 2 元的价格将所持公司 1.32 万股股份转让给李夏;谭政分别与刘均、李良钰、卢欣欣、合畅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刘均以每股 2 元的价格将所持公司 6.6 万股股份转让给谭政,约定李良钰以每股 2元的价格将所持公司 6.6 万股股份转让给谭政,约定卢欣欣以每股 2 元的价格将所持公司 26.4 万股股份转让给谭政,约定合畅投资以每股 1.8 元的价格将所持公司 468 万股股份转让给谭政;唐洋与李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唐洋以每股 2 元的价格将所持公司 3.96 万股股份转让给李夏。2017 年 5 月 11 日,常太华与吴克河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常太华以每股 2 元的价格将所持公司 6.6 万股股份转让给吴克河。2017 年 6 月 10 日,声迅股份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修改公司章程。2017 年 6 月 21 日,声迅股份就本次章程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120202019
流动比率(倍)3.733.592.15
速动比率(倍)3.593.512.07
资产负债率(%)18.2120.2043.2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361.211.42
存货周转率(次)10.6111.408.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381.6811398.744300.63
净资产收益率(%)5.6713.5829.71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7113.4229.23
基本每股收益(元)0.491.051.19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411.0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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