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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都农商行—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8-03-23
是否核准通过待表决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拟发行股数(万股)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根据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采用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法定代表人许绍普
公司注册资本(元)1,017,198,000 成立日期2012-10-30
主营业务 1、存款业务 2、信贷业务 3、中间业务 代理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受客户委托,代客户办理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 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 4、银行卡业务 5、结算业务 6、电子银行业务 7、资金业务
简介 (一)设立方式 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关于筹建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皖银监复[2012]240 号)、《关于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皖银监复[2012]394 号)由药都农合行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改制而来。 1、筹建情况 2012 年 2 月 17 日,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小组的通知》(亳政办秘[2012]12 号),决定成立药都农商行筹建工作小组。 2012 年 2 月 24 日,药都农合行召开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药都农合行基础上进行股份制改制、组建药都农商行,药都农合行所有的债权债务由新组建的药都农商行承继。 2012 年 4 月 6 日,药都农商行筹建工作小组向安徽银监局提交《关于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验收意见书>整改情况的报告》(亳药商银筹[2012]2 号),对安徽银监局验收筹建工作提出的整改问题进行整改。 2012 年 4 月 6 日,安徽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亳州药都农村合作银行清产核资报告书》(安嘉华审字[2012]118 号),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药都农合行清产核资后账面资产总额为 7,375,923,074.55 元,负债总额为6,909,085,663.02 元,所有者权益为 466,837,411.53 元。 2012 年 4 月 7 日,安徽中皖正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亳州药都农村合作银行拟组建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皖中皖正大评报字[2012]223 号),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药都农合行的资产总额评估值为 7,375,923,074.55 元,负债总额评估值为 6,909,085,663.02 元,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 466,837,411.53 元。 2012 年 4 月 8 日,药都农商行筹建工作小组、安徽嘉华会计师事务所、安徽中皖正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药都农合行共同签署《亳州药都农村合作银行组建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确认书》对清产核资结果予以确认。 2012 年 4 月 8 日,药都农商行筹建工作小组出具《亳州药都农村合作银行净资产分配报告》(亳药商银筹[2012]3 号),确认清产核资后净资产按以下方式分配:(1)原股本金 288,000,000.00 元,根据股东意愿按 1:1 的比例转作改制后的药都农商行股份或申请退还;(2)一般准备 178,837,411.53 元,用于改制后的药都农商行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通过上述分配后的净资产为 0 元。 根据《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药都农商行股本拟设置为 688,000,000.00 元;原药都农合行股东股金可以在净资产量化基础上根据自愿原则按照 1:1 转为药都农商行股份,即每 1 股股金转为 1 股药都农商行股份;对于暂时无法确认身份的股金,先行打包折算为药都农商行股份;同时新增发起人认购股份(含原股东新增认股股份),认购价格每股 1.6 元,溢价部分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 2012 年 7 月 17 日,安徽银监局出具《安徽银监局关于筹建亳州药都农村商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皖银监复[2012]240 号),同意筹建药都农商行。 2012 年 8 月 6 日,安徽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安嘉华验字[2012]025 号),截至 2012 年 8 月 2 日,药都农商行(筹)已收到全体发起人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688,000,000.00 元,由药都农合行原股本转入 288,000,000.00元,古井集团等 31 家法人股东新增货币出资 214,251,114.00 元,自然人孟祥和等 2,005 人新增货币出资 185,748,886.00 元。 2、开业 2012 年 8 月 8 日,药都农商行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等议案。 2012 年 10 月 19 日,安徽银监局出具《安徽银监局关于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皖银监复[2012]394 号),同意药都农商行开业,并核准《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2 年 10 月 23 日,安徽银监局向药都农商行核发了《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1389H234160001)。 2012 年 10 月 30 日,亳州市工商局向药都农商行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16000000043655)。 (二)股本形成及变化 1、2012 年度利润分配增资至 754,048,084.00 元 2013 年 1 月 24 日,药都农商行召开一届二次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药都农商行按股本金金额的 12%提取股金红利82,560,000.00 元。其中:法人股股金红利中的 20%进行现金分红,剩余的 80%按 1:1 比例转增股本;自然人股股金红利的 20%缴纳个人所得税,剩余 80%按1:1 比例转增股本。 2013 年 3 月 5 日,亳州银监分局出具《亳州监管分局关于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金分红转配股的批复》(亳银监复[2013]6 号),同意药都农商行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75,404.81 万元。 2、2013 年度利润分配、第一次股权激励增资至 832,136,863.00 元 2014 年 1 月 20 日,药都农商行召开一届三次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药都农商行按股本金金额的 12%提取股金红利90,485,700.00 元。其中:法人股股金红利中的 20%进行现金分红,剩余的 80%按 1:1 比例转增股本;自然人股股金红利的 20%缴纳个人所得税,剩余 80%按1:1 比例转增股本;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注册资本拟变更为 83,213.69 万元。其中:2012 年度分红转增股本 6,604.81 万元,2013 年度分红转增股本 7,238.86 万元,员工股权激励增加股本 570.00 万元。 2013 年 1 月 24 日,一届二次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权转让、回购及激励暂行办法》。根据上述办法,药都农商行进行股权激励所使用的股权为其回购的股权或新发行的普通股;若当年未发生股权回购,则用员工应提效益工资 8%的资金发行新股进行激励,如回购的股权低于当年应提效益工资的 8%时,差额部分发行新股进行激励;激励员工的股权按 1:1 发行。根据 2013 年度考核情况,提取效益工资 8%用于认购员工股权激励发行新股5,700,119.00 股,认购价格 1 元/股,本次股权激励人数为 597 人。 2014 年 4 月 20 日,安徽安泰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泰普信验字[2014]0179 号),截至 2014 年 4 月 20 日,药都农商行已将未分配利润 138,436,744.00 元、应付职工薪酬 5,700,119.00 元,合计 144,136,863.00元转增注册资本。 2014 年 6 月 18 日,亳州银监分局出具《中国银监会亳州监管分局关于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亳银监复[2014]38 号),同意药都农商行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83,213.69 万元。 3、2014 年度利润分配、第二次股权激励增资至 919,021,972.00 元 2015 年 1 月 30 日,药都农商行召开一届四次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药都农商行按股本金金额的 12%提取股金红利,其中法人股股金红利的 20%实行现金分红,剩余的 80%按 1:1 比例转增股本;自然人股股金红利的 20%缴纳个人所得税,剩余 80%按 1:1 比例转增股本。 根据《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权转让、回购及激励暂行办法》及 2014 年考核情况,提取效益工资 8%用于认购员工股权激励发行新股 7,000,000.00 股,认购价格 1 元/股,本次股权激励人数 654 人。 2015 年 3 月 31 日,安徽安泰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安泰普信验字[2015]049 号),截至 2015 年 3 月 30 日,药都农商行已将未分配利润 79,885,109.00 元、应付职工薪酬 7,000,000.00 元,合计 86,885,109.00 元转增注册资本。 2015 年 5 月 19 日,亳州银监分局出具《中国银监会亳州监管分局关于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亳银监复[2015]15 号),同意药都农商行注册资本变更为 91,902.20 万元。 2015 年 6 月 11 日,药都农商行领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00704986322M)。 4、2015 年度利润分配、第三次股权激励增资至 1,017,198,081.00 元 2016 年 1 月 25 日,药都农商行召开一届五次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药都农商行按股本金金额的 12%提取股金红利11,028.26 万元,其中法人股股金红利的 20%实行现金分红,剩余 80%按照 1:1转增股本;自然人股股金红利的 20%缴纳个人所得税,剩余 80%按照 1:1 转增股本。 根据《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权转让、回购及激励暂行办法》及 2015 年考核情况,提取效益工资 8%用于认购员工股权激励发行新股 9,950,000.00 股,认购价格 1 元/股,本次股权激励人数 709 人。 2016 年 5 月 18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验资报告》(瑞华深圳验字[2016]48390002 号),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药都农商行已将未分配利润 88,226,109.00 元、应付职工薪酬 9,950,000.00 元,合计98,176,109.00 元转增注册资本。 2016 年 6 月 1 日,亳州银监分局出具《中国银监会亳州监管分局关于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亳银监复[2016]19 号),同意药都农商行注册资本变更为 101,719.81 万元。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1720162015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资产负债率(%)93.7894.2394.0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357055.20204679.50893845.80
净资产收益率(%)23.9818.9416.96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3.8518.6817.01
基本每股收益(元)0.630.420.32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620.4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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