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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踩两道红线,广发期货一营业部被罚!中期协一举公布6份罚单,涉多家机构

来源:券商中国 2022-08-05 09: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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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连踩两道红线,广发期货一营业部被罚!中期协一举公布6份罚单,涉多家机构)

期货公司在合规和内控上过于放松,往往就会踩到红线被处罚!

8月4日,广发期货一家营业部因涉及录音及账户管理上两项违规,被北京证监局采取了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6月,中国期货业协会在网站一次性公开了6份处罚,分别涉及上海东方期货经纪、海通资源以及多名个人被罚。

其中,海通资源因在场外衍生品的交易过程中,内控存在严重缺陷,被采取“公开谴责同时取消场外衍生品业务备案,6个月内不再受理其场外衍生品业务备案申请”的纪律惩戒,再次为行业敲响警钟。

因涉及两项违规,广发期货一营业部被罚

8月4日,北京证监局官网发布《关于对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广发期货北京营业部存在以下违规事实:一是对录音系统管理不到位,且未向北京证监局提供完整的录音资料,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条的规定;

二是未充分告知客户有关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的规定,未对客户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申报和变更进行有效管理,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按照《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营业部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中期协一举公布6份罚单,涉及东方期货和海通资源等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6月,中国期货业协会在网站一次性公开了6份处罚。

其中,上海东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因2021年12月20日净资本为2615万元,已低于3000万元,不符合《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持续亏损,出现经营风险,影响期货公司持续性经营,于2021年12月28日被上海监管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期货业协会给予东方期货“自本决定书作出之日起,12个月内暂停享有协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纪律惩戒。

另一份罚单则是关于海通资源及许同林、周晅,其中许同林是海通资源时任总经理,周晅是海通资源时任场外衍生品部负责人。

经查明,海通资源在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过程中,依照客户福建省宽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指令使用保证金,将对冲头寸出售给客户指定的第三方方阜擎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与方阜擎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交易结算时,交易结算价未挂钩交易确认书约定的标的资产价格,内控存在严重缺陷。

许同林作为海通资源时任总经理,分管场外衍生品部门,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有效指导、监督下属遵守有关自律规则,对海通资源的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周晅作为海通资源时任场外衍生品部负责人,全程参与了相关交易,在接受客户委托开展业务时未能秉持审慎原则,准确识别交易性质,警惕潜在风险,对海通资源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最终,中国期货业协会给予海通资源“公开谴责同时取消场外衍生品业务备案,6个月内不再受理其场外衍生品业务备案申请”的纪律惩戒;给予许同林“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给予周晅“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首部基本法开始实施,期货违法成本大幅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8月1日,作为我国期货市场第一部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正式施行,这对于中国期货市场发展具有里程碑性质的意义。

8月2日,由上海地区35家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组成的“上海地区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联席会”召开了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

会议认为,期货和衍生品法的正式实施,赋予了期货公司更大的责任。未来,期货公司看待业务发展的理念要上升到更高的层级,要逐步习惯将适用“小法”思维调整到适用“大法”概念。期货和衍生品法的贯彻落实不是独立和局限的,业内应立足整个金融行业,从资本市场全局进行看待和解读。

据《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七十八条和第一百三十五条显示,交易者拥有对从事损害交易者利益行为的期货经营机构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期货经营机构一旦做出向交易者作出保本承诺、与交易者约定分享利益共担风险、诱骗交易者交易、向交易者提供虚假成交回报、挪用交易者保证金等损害交易者利益的行为,且给交易者造成损失,就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从具体的处罚力度来看,《期货和衍生品法》实施后,操纵期货市场、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较此前将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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