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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和徐翔"争斗"!如今,这位宁波服装大亨折戟A股!

来源:中国基金报 2019-09-20 11: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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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曾和徐翔"争斗"!如今,这位宁波服装大亨折戟A股!)

宁波服装大亨、68年出生的太平鸟实控人之一张江波,最近收到了监管的罚单,因为超比例持股未报告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宁波中百的股票,被处以120万元罚款。

其实,就在今年初,张氏兄弟张江平、张江波曾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此次罚单落地,基本揭示了调查的结果。

就在一年多前,张氏兄弟掌舵的太平鸟系宁波鹏渤投资有限公司,就跟曾经的“私募一哥”徐翔的泽熙系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围绕宁波中百,上演了一场控股权争夺战。最终张氏兄弟放弃控股权,双方和解。

昨天太平鸟的股价似乎没有受到实控人被罚的影响,涨了3.04%,报收14.59元,但该股年初以来仍跌了17.87%。

违规买卖宁波中百股票 太平鸟实控人被罚120万

9月19日,宁波证监局发布对太平鸟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江波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张江波超比例持股未报告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其中对超比例持股未报告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行为处以80万元罚款。

宁波证监局的处罚函里讲述了具体的情况,我们来看看是怎么一回事。

张江波与张某平、宁波鹏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太平鸟汇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其持有的宁波中百股票应当合并计算。

2018年1月10日开始,张江波控制利用夏某证券账户交易“宁波中百”,2018年1月12日张江波继续买入“宁波中百”,导致夏某证券账户、张某平证券账户及张某平具有交易决策权的宁波泛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账户、汇力贸易证券账户、鹏源资管证券账户合计持有“宁波中百”占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超过5%,但张江波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截至2019年1月11日,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张江波控制利用夏某证券账户共计违规买入“宁波中百”1,175,334股,违规买入金额10,987,407.76元,共计违规卖出“宁波中百”369,261股,违规卖出金额4,265,631.33元。

宁波证监局表示,张江波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近日,太平鸟就发布公告,公司实控人之一、董事张江波在今年9月17日、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张江波超比例持股未报告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实际上,这个事情在今年1月份就有预告。今年1月10日晚间,太平鸟就发布了关于实控人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称公司实控人张江平、张江波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与一致行动人涉嫌超比例持有宁波中百股票未披露且在限制期内违规交易,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张江平、张江波立案调查。

公告还表示,张江平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张江波现任公司董事,他们将积极配合调查工作。立案调查事由不涉及太平鸟,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现在证监会的120万罚单来了,当时调查的结果基本浮出水面。

曾提出要约收购方案 与泽熙系争夺宁波中百第一大股东之位

此次太平鸟实控人之一被罚,涉及超比例持股未报告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宁波中百股票。其实,就在一年多前,太平鸟系的宁波鹏渤投资有限公司,就跟泽熙系的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演了一场第一大股东争夺战。

2018年4月24日晚间,宁波中百公告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宁波鹏渤向宁波中百除了汇力贸易、鹏源资管、张江平以外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占当时宁波中百总股本的27.65%,要约价格为12.77元/股。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2亿元。资金来源于其合法只有资金及收购人股东太平鸟集团、沅润投资提供的借款。宁波鹏渤曾在2018年4月9日跟太平鸟集团、沅润投资签署了无息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额度达6亿元。

要约收购主体宁波鹏渤成立于2018年3月,注册资金2亿元,宁波鹏渤由太平鸟集团持股87.5%,沅润投资持股12.5%,法人代表为太平鸟董事长张江平。宁波鹏渤表示,看好上市公司的发展潜力,拟通过要约收购成为宁波中百单一第一大股东,不以终止宁波中百上市地位为目的。

众所周知,宁波中百的第一大股东是徐翔的“泽熙系”公司——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虽然徐翔早已入狱,但从宁波中百2018年的年报也可以看出,他的父亲徐柏良仍是宁波中百的实控人。当时要约收购方案出来后,西藏泽添站出来反对和抵制。

2018年5月5日,宁波中百公告称,“泽熙系”的西藏泽添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特意限制了股东的持股时间和董事会成员连任要求。

临时提案中提到,召集股东大会的股东应连续270日以上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股东大会上,股东必须连续27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才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而该270日的持股时间要求在原章程中并没有,该日期将限制刚刚进入的要约收购方的部分权利。

随后,情况发生变化。等到宁波鹏渤的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期满60日,宁波中百又发布公告称,2018年6月22日,宁波鹏渤与宁波中百控股股东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对要约收购方案进行了调整。

本次拟要约收购股份比例调整为5.65%,收购股份数量为1267.15万股;收购完成后,宁波鹏渤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共同持有宁波中百总股本的10%,并有权提名一名合适人选担任宁波中百董事。(PS: 原先,宁波鹏渤的一致行动人汇力贸易、鹏源资管、张江平合计持有宁波中百976.05万股,占总数的4.35%。)

至此,太平鸟系的宁波鹏渤已经放弃了想要成为宁波中百第一大单一股东的想法。随后,此次要约收购的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宁波鹏渤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宁波中百10%的股份。

昨日,太平鸟的股价走势似乎没有受到实控人被罚情况的影响,涨了3.04%,报收14.59元。但该股从年初以来,跌幅仍然有1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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