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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B: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之星综合 2018-08-31 0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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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旭飞”)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申请银行贷款8,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公司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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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第八届第四十六次董事会,以7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旭飞”)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申请银行贷款8,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公司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897495632 住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66号

法定代表人:王立鹏

注册资本:16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平板显示产业材料、设备、产品的设计、制造与销售;提供平板显示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机械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纸制品。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郑州旭飞100%股权,郑州旭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目前,上述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被担保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郑州旭飞的总资产438,980.37万元,总负债232,540.70万元,净资产206,439.67万元,资产负债率52.97%。2017年1-12月郑州旭飞营业收入165,232.52万元,净利润17,058.2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郑州旭飞的总资产504,112.42万元,总负债291,676.73万元,净资产212,435.69万元,资产负债率57.86%。2018年1-6月郑州旭飞营业收入72,414.51万元,净利润3,852.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郑州旭飞向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银行贷款8,000万元。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郑州旭飞是公司第5代玻璃基板产线的运营主体之一,肩负着公司玻璃基板产品的生产、销售重任。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生产及发展,增强其综合实力,保证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郑州旭飞的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21,943.22万元(含本次担保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65%;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21,943.22万元(含本次担保总计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65%。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诉对外担保等。

六、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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