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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自持商品房屋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

来源:证券时报 2018-07-17 2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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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杭州市:自持商品房屋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

杭州市住保房管网消息,近日,杭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的通知》,规范自持商品房屋管理,强化后续租赁监管。

《通知》明确了自持商品房屋建设进度的确定标准。一是一次性申领预售证的项目,申领预售证时,自持商品房屋建设进度须达到50%(单独成栋的,按层计算;其他按套计算);二是分批申领预售证的,累计申领预售房屋面积超出总可预售房屋面积50%的,自持商品房屋建设进度须达到50%(单独成栋的,按层计算;其他按套计算)。

《通知》加强了对自持商品房屋租赁方面的管理,规定了自持商品房屋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单次收取租金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开发企业不得以租代售、变相销售自持商品房屋使用权,并对开发企业租赁备案时申报的租赁价格作了相应限制,明确租赁价格一经确定,原则上1年内不得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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