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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递表6月挂牌 碧桂园火速登陆港股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时娜 2018-05-31 08: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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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近日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经批准分拆旗下碧桂园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碧桂园服务”)以介绍形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据碧桂园2017年年报,碧桂园物业管理及社区相关业务2017年收入约26.5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5.6%;经营利润约4.8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0%。

(原标题:3月递表6月挂牌 碧桂园分拆物业火速登陆港股)

碧桂园近日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经批准分拆旗下碧桂园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碧桂园服务”)以介绍形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该公告预计,碧桂园服务将于6月19日开始买卖。

碧桂园服务其实是碧桂园的物业板块,从2018年3月19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上市申请,到6月19日将正式挂牌。如此神速,自然吸引了众多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的关注,尤其是其“分拆+介绍”的独特上市形式。

分析人士表示,只要满足条件,分拆上市在香港市场是被允许的,相信未来可以看到更多大型上市集团,会结合市况,运用分拆、私有化等方式,进行市值管理。而介绍方式上市不涉及融资,则会使得审批、执行速度加快。

分拆物业独立上市

截至2018年5月30日,碧桂园市值达3300亿港元,是港股市场上市值最大的内地房地产股。碧桂园5月29日宣布,计划以有条件特别股息并以实物方式,向股东分派碧桂园服务股份;将实物分派合计25亿股碧桂园服务股份,每持有8.7股碧桂园股份,可获派1股碧桂园服务股份。截止过户日期为6月13日。

碧桂园服务作为碧桂园的物业板块,主要包括物业管理服务、社区增值服务及非业主增值服务三大业务。根据公司公布的上市申请资料,碧桂园服务于中国内地,管理着440个物业项目,共向约100万名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管理面积约3.295亿平方米,共覆盖28个省超过240个城市。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的资料,截至2016年12月31日,“碧桂园物业管理”品牌价值为38.5亿元人民币。

据碧桂园2017年年报,碧桂园物业管理及社区相关业务2017年收入约26.5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5.6%;经营利润约4.8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0%。

如果一切顺利,碧桂园服务将于6月19日上午开始在港交所买卖。届时,碧桂园将同时拥有碧桂园、碧桂园服务两个H股上市平台。碧桂园对上海证券报表示,此次分拆上市有益于加强“碧桂园服务”品牌的独立性,并在资本市场取得好成绩。

介绍上市不涉融资

值得注意的是,从2018年3月19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上市申请,到6月19日将正式挂牌,碧桂园服务上市上将只花费3个月时间。之所以如此神速,是因为碧桂园服务用的是“分拆+介绍”形式上市。

与A股市场暂无分拆上市案例不同,在香港市场,分拆上市并不稀奇。如2017年非常火爆的“网络文学第一股”阅文集团,就是从腾讯分拆出来的。又如A+H股中集集团,去年12月份将其空港业务分拆出来,注入了中国消防,目前中国消防已改名“中集天达”。

不过,与腾讯分拆在线阅读业务通过IPO上市、中集分拆空港业务借壳上市不同,碧桂园分拆物业单独上市,采用的是介绍上市方式,即不发行新股、不融资,但获得新的上市地位。

“这是碧桂园服务得以火速挂牌的主要原因,虽然上市时没有融资,但是获得上市地位后,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市况及企业自身需要进行再融资。”分析人士表示。

分拆上市门槛不低

“在A股,把一部分资产或业务分拆出来上市,变成两家上市公司,虽然法规并未明令禁止,但实践中很难被批准。”有资深市场人士表示,“但是,在境外市场,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分拆上市是被允许的。事实上,在香港市场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大型上市集团,会结合市况,运用分拆、私有化等方式把市值管理起来。”

那么,上市公司分拆资产或业务在香港上市,具体该怎么运作呢?有香港资深投行人士介绍说,不论是在香港上市的公司,还是A股、美股等其他市场的上市公司,拟分拆旗下业务在香港上市,都是被允许的,申请流程跟一般的新股上市申请差不多,但是在递交上市申请前,需要先跟香港联交所沟通是否适合分拆上市。

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香港联交所在审批分拆上市的申请时,主要会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对于拟分拆出来的新公司,必须符合《上市规则》中有关新上市申请人的所有规定,包括盈利指标或市值、收入、现金流指标等,都必须满足基本条件。

第二,对于拟分拆的母公司,必须保证分拆旗下业务上市后,母公司保留有足够的业务运作以及拥有相当价值的资产,以支持其独立上市的地位。此外,母公司(不包括其在新公司的权益)在提出申请分拆前的5个财政年度中,其中任何3个财政年度的股东应占盈利总额不得少于5000万港元。

当然,如果母公司上市不足三年,上市委员会一般不会考虑其分拆上市的申请。

第三,母公司及分拆出来的新公司各自的业务要划分清晰;分拆上市的商业利益应清楚明确,并在上市文件中详尽说明;新公司的职能,包括业务及运作、董事职务及公司管理等,应能独立于母公司;分拆上市不能对母公司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的影响,并且要获得股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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