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主力研究 - 正文

屡罚屡犯 "香水大王"周信钢举牌线上的投资套利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05-24 12:54:5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香水大王”周信钢又“不小心”举牌了!他因此又领到了一张罚单。

山东证监局近期开出一张罚单,因周信钢及其一致行动人举牌康跃科技瞒而不报,监管部门开出了共计40万元的罚款。

上证报记者梳理发现,自2007年踏足资本市场以来,周信钢在“举牌不报”及“短线交易”两条违规红线上栽了好几个跟头,领到多张罚单。但在“不小心举牌”的托词下,周信钢的投资策略颇为独到,即善于押注小市值谋求重组套利。

周信钢“屡罚屡犯”

山东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书显示,自2014年9月24日起,周信钢及其妻女李欣、周晨的共7个账户交易康跃科技股票,至2016年7月25日合计持股4.9909%;2016年7月26日,周信钢操盘的雷奥3期基金账户又买入0.2458%的股份,持股比例升至5.2367%,突破举牌线。

证监部门认定,周信钢方面合计持有康跃科技股票达5%时,未及时报告、公告,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据此,山东证监局对雷奥投资、周信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10万元罚款。周信钢申辩称,南京雷奥由中国银河资管全权负责基金外包服务,由于内部信息未能与周信钢本人及时沟通,导致发生违规事项。对此,山东证监局未予采纳。

其实,周信钢是“老江湖”了,在举牌线上违规也非首次。

早在2007年10月,周信钢利用一家三口及南京欧亚、圣美伦等5个证券账户交易美欣达(现名“旺能环境”)股票。持股比例达到5%时,未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停止买卖股票。2011年,证监会向周信钢开出罚单,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当时,周信钢申辩称,自己不熟悉证券法,且所持股份没有卖出一直为亏损状态,请求给予减免罚款,证监会未予采纳。

2014年,周信钢家族账户组在交易永利带业(现名“永利股份”)、海联讯股票时,又出现了达到举牌线未及时披露的违规事项,还有短线交易,受到上海证监局警告及罚款。

最离谱的一次发生在2016年。当年12月,新元科技披露,周信钢家族及一致行动人账户在当年3月就构成了举牌,却一直未履行披露义务,且后续又进行了增减持操作。至当年12月8日,周信钢家族的持股跃升至7.87%。为此,2017年1月,深交所发布监管动态,对周信钢及其妻女三人账户限制交易。

举牌线上的套利

周信钢在香精香料行业名气不小,人称“香水大王”,还拥有南京大学金融投资硕士头衔,在南京私募圈赫赫有名。而在资本市场,周信钢有两张特异的标签:“全家出场”和“不小心举牌”。

周家的三人组合已在多家公司披露的权益变动书中出场。至于举牌,如前所述,周信钢并非主动为之,而是常常止步“4.9%”引而不发。

“据相关规定,一旦股东持股比例突破5%,在半年内将不得反向交易,意味着其所持股票最少要锁定半年,才能进行抛售。”私募人士指出,从周信钢的以往投资思路看,其投资股票并不是想介入公司运营或争夺控股权,纯属财务投资。

2013年6月、7月,周信钢曾在短短两个月内举牌了明家科技(现名“佳云科技”)、亿通科技两家公司。当时,周信钢在接受媒 体采访时这样解释:“其实,两只股票我都不想举牌,是计算的时候算错了,所以买过了。我持有的股票太多,不仅这两只,账户又多,且不在一个券商,很容易算错。”

“周信钢账户组”扩员

最新数据显示,周信钢的名字共在7家A股公司的2018年一季报中现身。若以包括李欣、周晨等在内的“周信钢账户组”为统计口径,这一数字将达到10家以上。其中,新元科技、新莱应材、容大感光、德艺文创、康跃科技、永吉股份、温州宏丰、亿通科技、康斯特等公司的流通股中,握于周家手上的筹码均超过5%。

不难发现,周信钢对小市值的创业板较为偏爱,且持股周期较长。据记者统计,周信钢账户组进驻上述个股的时间均在1年以上。

如亿通科技2011年上市后披露的首份年报中,周晨就以47万股入列流通股股东榜单。周信钢家族后来持续增持,在2013年7月完成举牌。至今年一季度末,李欣、周晨母女仍持有4.85%股份,从一个侧面显示了周信钢的“专注”。就股价走势测算,周信钢所持亿通科技的浮盈最高时超过5倍,最新浮盈约1.6倍。

周信钢本人相当低调,2013年曾对外表示:“我就是一个资金规模大点的股民而已。”不过,记者注意到,“周信钢账户组”成员正从个人向产品扩容,除了周家三口个人账户外,周信钢近年还借助信托计划通道加杠杆,另于2015年6月设立了注册资金为1亿元的雷奥投资,目前发行有雷奥2期、雷奥3期两只基金产品。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旺能环境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