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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券商周二看好6板块44股

证券之星综合 2018-04-16 14: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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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生物行业:分类分级管理即将上线,广东连锁药店开启新篇章 荐5股

类别:行业研究 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贺菊颖 日期:2018-04-16

事件:

广东省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连锁药店两份规范性文件4 月11 日下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4 月例行新闻通气会。广东省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郭宇华,广东省局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处处长林奇艺在会上介绍了即将实施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以及《连锁企业管理办法》的相关情况和贯彻要求。两份文件将于4 月15 日开始正式实施。

简评

药店分类分级管理,行业向规范化前行,倒逼集中度提升目前,我国零售药店无论大小,一般都会配备处方药,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后,不同类型等级的门店也需要做相应的调整:1)一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2)二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处方药(注射剂、肿瘤治疗药、抗生素、生物制品、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中药饮片等除外);3)三类店经营范围包括非处方药、处方药、中药饮片等所有可在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的药品。经批准三类店还可销售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罂粟壳,并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上单独列明;4)依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来划分监管级别(将药品零售企业按风险程度从小到大依次分为A 级、B 级、C 级和D 级);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日常监督检查、跟踪检查及飞行检查结果,结合设置条件的满足程度进行动态调整,并规定从高级别调整至低级别后,再调整至高级别的,时间间隔不能少于一年。

我们认为:1)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实施后将不同程度剥夺中小连锁及单体药店销售处方药及中药饮片的资质,使得经营承压,部分零售药店或退出市场或寻找机会重组机会,有利于行业向规范化前行,集中度提升,提高龙头企业市场份额;2)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要求药店在追求多品类经营之前首先要提高自身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另外设置一年观察期,从制度上避免了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存在的侥幸心理,堵住了那些想通过申请较低类别再超范围违规经营的漏洞;3)国家大力鼓励处方外流,同时远程问诊、电子处方等在全国部分地区试点如火如荼,效果理想,药店服务能力的提升有利于提升药店承接流出处方的能力,为迎接药品终端销售市场的重构做好准备。

重视执业药师价值,连锁药店可集中审方《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对执业药师情况提出要求:1)一类店应当配备至少1 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2)二类店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至少1 名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和1 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3)三类店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至少1 名执业药师(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的还应配备至少1 名执业中药师或中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下同)和2 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4)在具备上述条件并配备符合远程处方审核设备的条件下,执业药师可集中注册在总部,并根据管理需要集中审核处方及在各连锁门店之间协调使用。可以看出执业药师的地位进一步得到重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 年12 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408431 人,其中在社会药店和医疗机构中注册的执业药师有361741 名,去年共增加执业药师66322 人。

我们认为:1)从职业药师数量来看基本可以满足全国药店数的需求,但是根据文件部分大型店面积较大,需要的执业药师数量将多于1 人,所以执业药师有可能尚存缺口,执业药师价值得到进一步重视,并发挥蝴蝶效应使得门店专业化药学服务能力提升,引导行业良性发展,最终实现药品零售行业转型升级,未来成功获得三类门店资质的优质连锁药店,将有可能凭借强大的专业化服务能力获得更为丰富的资源,大幅提升盈利能力;2)执业药师可注册于总部并通过总部集中统一审方可以减少差错,同时减轻了连锁企业的经营负担,但并不代表执业药师配备要求的降低。同时,执业药师后台集中审方有望提高处方药销售效率,提升连锁药店承接处方外流能力。

鼓励连锁企业采用“互联网+”方式销售药品,提升盈利能力《连锁企业管理办法》明确提出鼓励连锁企业采用“互联网+”销售方式销售药品的要求:在总部统筹管理下,在落实药品追溯系统并确保“线上线下一致”销售、配送全过程药品质量与安全以及执业药师有效实施药学服务条件下,连锁门店可试点“网订店送”、“网订店取”方式销售药品。为发挥总部的集约化优势,总部可集中审核电子处方并统筹连锁门店之间调剂与配送药品,实现“就近取药”、“就近送药”,以满足顾客用药需求。

我们认为,连锁门店试点“网订店送”、“网订店取”方式销售药品,并通过总部集中审方实现“就近取药”、“就近送药”能够使连锁企业:1)通过提升互联网渠道营运能力进一步增厚线上渠道业绩;2)通过互联网渠道的流量导入,带动线下店铺的客流量,拉动线下门店销售;3)电子处方属于“互联网+”的形式之一,同时也是连锁药店承接处方外流的主要方式之一。参考成都试点情况来看,根据公开数据显示,首个半年时间段成都连锁药店共通过电子处方形式承接了250 万张左右电子处方,明显提升门店(含单体药店)销售金额。目前广东省正处于电子处方试点期,但试点时间较短,结合广东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带来的集中度提升,未来连锁药店有望成为电子处方形式承接处方外流的主力军,增厚连锁药店企业业绩。

投资建议

我们认为,广东省《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以及《连锁企业管理办法》的实施将使得行业向规范化前行。短期来看,行业集中度提升有望扩大区域大型连锁药店的门店数量,扩大经营规模,增厚业绩;长期来看,通过门店专业化服务能力的提升及线上渠道经营形式的进一步完善及承接处方外流,有望大幅提升门店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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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析

《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以及《连锁企业管理办法》执行力度不达预期;连锁药店门店换证进度不达预期;连锁药店获得高类别门店数不达预期;区域大型连锁药店行业整合不达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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