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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服中心持股行权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8-03-14 08: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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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投服中心持股行权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投服中心2017年4月将持股行权试点扩大至全国。近一年来,在证监会的指导和沪深交易所及试点辖区派出机构的大力支持下,投服中心以市场重点、热点、难点为索引,精心准备、组织、实施,持股行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在五个方面开展持股行权

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投服中心共公益性持有沪深两市3442家上市公司每家一手(100股)A股股票,累计行权1876次,其中建议权1584次,质询权185次,表决权58次,查阅权41次,诉讼权8次;发送股东建议函1472次,公开发声13次,参加股东大会58次,现场查阅41次;参加重大资产重组媒 体说明会及投资者说明会36次,涉及重组金额2387亿元、股东户数共计140万户。

一年来,投服中心主要在五个方面开展持股行权工作:一是发送股东建议函,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公司章程,优化投资回报机制、健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取消不当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二是参加股东大会,促进公司规范治理。重点针对高送转配套股东减持、现金分红、公司治理规范性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和事项,向上市公司提出建议和质询。三是股东现场查阅,规范“三会”运作。四是参加重组媒 体说明会,防范问题重组。五是针对市场、媒 体和投资者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通过新闻媒 体,代表中小投资者公开发声。

投服中心的持股行权具有自身鲜明的特点,即公益性和市场化定位,以股东身份介入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通过行使各项股东权利来监督公司活动、参与公司治理。

投服中心的持股行权覆盖范围广、行权方式多。《公司法》上规定的无持股比例和期限限制的股东权利,投服中心目前均已行使,行权内容广泛涉及公司治理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方方面面。在行权方式上,投服中心实践了发送股东建议函,参加股东大会、媒 体说明会、投资者说明会等多种行权方式,均发挥了有效作用。

投服中心的持股行权还具有对抗性强、专业要求高的特点。为保证行权工作深入、持续进行,投服中心配备了具有较强专业水平、行业经验的专业人员。除此之外,建立外部专家委员会,来自会系统、研究机构、高校、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50名行业专家,为行权工作提供专业、权威的建议。

推动建立持股行权制度体系

据介绍,在实践中,投服中心的持股行权工作也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首先是制度保障不充分,权威性不足。持股行权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新生事物,目前仅依靠证监会批准的《扩大持股行权试点方案》及实施方案作为工作依据,使得投服中心法律地位不清晰,社会地位及影响力较为有限,持股行权制度保障不充分。

其次,行权决策难度增大。持股行权在理论和实践上尚没有蓝本可循,尚处于碰撞、探索的阶段。面对3000多家上市公司、较为复杂的专业问题和行权工作的独立性要求,在行权决策上应留给投服中心适度的空间去不断探索行权方式的多样化。

第三,与相关单位和部门尚未形成有效合力。与3000多家上市公司的数量相比,投服中心人力资源有限,行权工作尚不能覆盖全部行权对象及行权事项。

投服中心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推动持股行权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的建立,包括积极推动《证券法》修订中进一步明确投资者保护机构的法律地位,积极呼吁国务院出台专门的《投资者保护条例》,建议证监会出台持股行权工作相关部门规章或内部工作指引,制定完善持股行权工作规则、实施细则、工作指引等配套制度。

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投服中心将深化创新行权业务,通过公开征集等方式行使请求召开股东大会权、提名权、提案权、股东派生诉讼权等有持股比例和期限限制的股东权利,并针对关联交易、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公司治理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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