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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资廖大佬遭罚8000万 证监会曝光其操纵股票细节

来源:券商中国 2017-12-06 07: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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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游资廖大佬遭罚8000万 证监会曝光其操纵股票细节)

“传奇游资”、“佛山廖大佬”、“佛山无影脚”、“8000万罚没款”……在5日的A股市场,这些都成了最热词。

谁是廖大佬?因何被罚8000万?从5日证监会的罚单说起。

一年多以来,监管层利用大数据监控紧盯个股异动,严打那些人为制造交易、破坏市场定价功能、误导和欺骗其他投资者的市场操纵行为,不少金融大鳄、游资纷纷落马。5日,证监会公布了两起利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通过大额封涨停、虚假申报并封涨停、盘中拉抬并封涨停操纵股价的案例。

第一起是佛山廖国沛因控制使用28个证券账户市场操纵15只股票,被证监会罚没共计逾8000万。

第二起是深圳福田区吴峻乐因控制使用10个信托计划证券账户下挂的18个交易子账户和4个个人账户影响“新华锦”价格,虽累计亏损1.78亿元,但仍被罚款100万元。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今年以来,证监会累计对操纵股价行为开出罚单已经高达56.17亿元。

第一案

佛山廖国沛操纵15只股票细节曝光

追涨停是市场不少中小投资者偏好的操作手法,只要出现异动涨停,立马就会吸引众多散户跟风。游资往往就是利用中小投资者的这种心理诱导其交易。

经证监会查明,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佛山廖国沛控制使用其本人、杨某英、卢某怡、廖某昌、卢某霞、卢某浩、李某、江某芬、江某林、江某、招某燕和王某文等12人名下28个证券账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通过大额封涨停、虚假申报并封涨停、盘中拉抬并封涨停等方式,影响“桐君阁”(已更名为“太阳能”)等15只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并于次日反向卖出获利2716.49万元。

廖国沛是如何利用资金优势来达到操作股价?以其获利最为丰厚的“金字火腿”为例:

2015年8月26日,10:30:23至10:43:23期间,账户组以涨停价20.54元分28笔共申报买入“金字火腿”2599.46万股,占期间市场申报买入量的57.94%;账户组撤单1295.09万股,占账户组申报量的49.82%;账户组成交299.66万股,占同期市场总成交量的42.63%。当日该股涨幅10.02%,深证成份指数跌幅2.92%,该股偏离深证成份指数12.94%。

买入第二天,也就是8月27日9:24:48至9:51:31期间,账户组反向卖出8月26日买入的“金字火腿”合计415.98万股,成交金额9179.27万元,卖出均价22.07元,获利逾570万元。

若8月27日,追涨停股买入“金字火腿”的中小投资者,接下来承受的是四日连跌带来的损失。(如下图,黄圈内以此为8月26日、27日、28日的日线图)

仔细分析廖国沛操纵15只股票情况可以看出,从已公布的数据来看,并非全部获利。假设以涨停价成交的情况下,平均收益率约为1.25%。其中,在操纵“横店东磁”和“通程控股”的交易中,廖国沛吃了两次跌停。此外,其操纵市场动用的本金规模也呈逐渐上升趋势。

罚款金额因何调整?

听证会上,廖国沛及其代理人提出三条申辩意见:

第一、关于违法事实的认定。

首先,其涉案15只股票的交易是因看好股票 投资价值,没有操纵主观故意;其次,涉案15只股票中短期趋势都是上升的,其只是顺势而为的正常交易,不会影响交易量,当时市场处于正常水平,不能仅用股票涨跌幅、市场偏离指数等数据认定其交易行为属于操纵市场;再次,其交易与操纵有明显区别,涉案交易是在其他投资者拉涨停后,以涨停价买入,购入股票时涉案股票已经涨停,股票涨停与其申购行为无因果关系,而且当天交易无反向卖出,也无大量撤单,反而是大量买入,证明其真实成交意图。

第二、关于违法所得计算。其交易的股票中部分亏损,盈亏相抵。

第三、关于处罚幅度。

首先,其积极主动配合调查相关控制账户,有效节约调查成本,并立刻停止类似交易,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其次,其为初犯,本案发生系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最后,其操作时间短、手法单一,涉及操纵股票数相对同期同类案件较少,情节相对轻微。因此,请求将处罚幅度调减为没一罚一。

对此,证监会表示:

第一,关于违法事实的认定。廖国沛控制本人等12人名下28个证券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通过大额封涨停,以涨停价虚假申报、盘中拉抬并封涨停等方式,在涨停价位大量买入,影响股票收盘价格和交易量,于次日反向卖出获利,违法事实清楚。涉案15只股票封单量高、封单次数多、虚假申报比例高,具有欺诈性。因此,对于其关于违法事实认定的申辩理由不予采纳。

第二,关于违法所得计算。本案中,廖国沛共操纵多只股票,每次操纵均具有独立性,故对其违法所得也应独立计算。因此对于其关于违法所得计算的申辩理由不予采纳。

第三,关于处罚幅度。我会(证监会)对其关于处罚幅度的申辩理由部分采纳,将罚款金额作出相应调整。

第二案

“福田股神”刚被罚五亿二,又亏了一亿七

在5日证监会公布的另一份行政处罚书中,深圳福田区吴峻乐2015年2月9日至8月27日,吴峻乐通过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相互交易、虚假申报和尾市交易的方式,影响“新华锦”价格;账户组期末余股为零,累计亏损1.78亿元。最终,证监会对其开出100万罚款的罚单。

吴峻乐出生于1982年,住址在深圳市福田区,是2016年证监会抓到的一条鲨鱼级“大鱼”。据证监会披露,7月10日至8月28日之间,中鑫富盈、吴峻乐合谋炒作“特力A”,35个交易日之中中鑫富盈赚了1.47亿,吴峻乐赚了1.73亿。2016年4月,吴峻乐因控制使用“厦门信托—凤凰花香二号”等10个信托计划证券账户下挂的18个交易子账户和“罗某”等4个个人账户操纵股价被证监会开出5.2亿元的罚单。

5日,同样是控制使用“厦门信托—凤凰花香二号”等10个信托计划证券账户下挂的18个交易子账户和“罗某”等4个个人账户,证监会公布了吴峻乐控制使用账户组操作“新华锦”的细节。

2015年2月9日至8月27日期间,考虑到“新华锦”累计停牌19个交易日,实际共117个可交易日,账户组有112个交易日连续大量交易“新华锦”,申买量排名第一的有45个交易日,排名前十的有80个交易日。申卖量排名第一的有31个交易日,排名前十的有65个交易日。

涉案期间,账户组持有“新华锦”股数占其流通股比例超过3%的有101个交易日,包括“新华锦”停牌的19个交易日,超过5%的有82个交易日(包括“新华锦”停牌的19个交易日);2015年7月22日、7月23日、7月24日持股比例达到最高,均为9.18%。

更重要的是,经证监会查实,账户组有27个交易日在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对倒“新华锦”,对倒总量达到5,235,618股。其中,2015年6月23日对倒量占市场成交量的比例达到最高,为15.38%,当日对倒量占账户组卖出成交量比例为94.22%,占账户组买入成交量比例为40.47%。

此外,账户组还涉及虚假申报的行为。账户组在88个交易日申报撤单(包括委托买入撤回与委托卖出撤回)共计566笔,其中1分钟内撤单的有153笔,5分钟内撤单的有272笔,10分钟内撤单的有326笔。委托买入撤回量占当日总委托买入申报量的比例大于5%的有10个交易日,大于10%的有5个交易日;2015年5月22日委托买入撤回量占当日总委托买入申报量的比例达到最高,为15.69%。

汇总

今年操纵案开出56亿罚单

在证监会稽查的各类典型违法违规案例中,操纵市场类案件以15%的占比,高居各类案例第三。截至5日,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今年累计对市场操纵开出罚单金额高达56.17亿元。其中,对鲜言、唐汉博、朱康军的罚单均超亿元。

券商中国记者曾梳理过这两年多来被“揪”出来的罚没金额前十的市场操纵案,方便投资者更好辨识操纵手法,同时也警示所谓的“牛散”们,在一线监管和稽查执法并重的从严监管体系下,操作留痕让再高明的操纵手法都无处施展。

4月14日,证监会启动调查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第二批共16起案件,坚决打击恶性操纵市场行为。仅过了3个多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通报了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第二批共16起案件。

高莉表示,近年来,操纵市场呈现新的违法特征:

一是操纵主体“团伙化”,机构主体涉案增多。行为人依托固定群体、组织巨额资金、进行内部分工,有组织地实施操纵市场。

二是在传统资金优势、持仓优势基础上,滥用信息优势操纵股价问题突出。

三是多种手法交织并用,短时间轮番炒作多只股票,容易引发负面效仿,市场影响十分恶劣。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保持对操纵市场行为的打击力度。

9月底,证监会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稽查执法工作,再次强调对资本大鳄利益输送、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下狠手、出重拳,严厉惩处,始终保持稽查执法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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