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此前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新华都集团与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杭州瀚云新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新华都集团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684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股份转让给阿里成都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瀚云。
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阿里成都、杭州瀚云将分别持有新华都3422.8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股权转让的单价为8元/股,转让总价为5.48亿元。根据新华都2017年半年报数据,阿里成都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成为新华都第二大股东。
消息公布后,公司股价连续涨停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于2017年10月12日开始停牌核查。公司关注到近期公共传媒涉及公司“新零售”转型的相关报道,经自查,公司近期未接待券商调研或相关媒体采访。公司“新零售”业务尚处于提出与探索阶段,向“新零售”商业模式转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16日开市起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