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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泰B股拟发行不超过60亿债券 已获证监会核准

证券之星综合 2017-07-27 08: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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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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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01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6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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