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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发布《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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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2017 年1 月18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配套文件,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分类登记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文件强调民促法核心是“促进”,在审批、筹资、收费、招生、办学主体等方面放宽民办学校管制,保障民办教育差异化发展空间。

一谨慎:存量民办学校向营利性转移会较为谨慎。文件规定现有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应当进行财务清算,经省级以下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机构依法明确土地、校舍、办学积累等财产的权属并缴纳相关税费,办理新的办学许可证,重新登记,继续办学。预计现有享受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的民办学校营利性学校转型会较为谨慎。未来非营利性会尝试多种方法转移办学利润,未来利润转移细则由各省的人民政府裁量,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两利好:(1)利好市场化程度高的幼教、K12 课外培训等行业。幼教、课外培训等行业营利不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大多不涉及土地产权问题,成长性良好(CAGR 15-20%)。未来非义务教育阶段营利性民办学校可办理工商注册,进行财务清算,依法明确财产权属,利好教育行业资产证券化。

(2)利好商业模式具有竞争力强的行业龙头公司。民办教育营利性问题解决后,预计市场关注重点从过会风险向公司盈利能力转移。2016 年仅A 股市场就有近20 家公司投资收购教育类资产,教育类上市公司2017 年平均PE 57 倍,中位PE 47 倍,明显高于传媒行业2017 年36 倍PE 的平均估值。分类管理政策落地后上市公司收购教育类资产过会风险降低,A 股市场教育标的稀缺性下降,当前部分教育资产高估值可能承压。长期利好商业模式有竞争力的头部龙头和成长性强的教育公司。

投资建议:刚需推动+教育供给侧改革带动幼教、智能教育板块投资机会。民促法修订配套政策将逐步落地,民办教育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宽。营利性教育机构资产证券化障碍破除,义务教育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也可提供差异化教育服务,上市公司外延机会大。幼教、智能教育行业“十三五”期间持续享受政策利好:(1)现阶段民办幼儿园市场占有率达54%,未来幼教作为普惠性基础教育服务将在土地划拨、财政资金投入等方面受到重点扶持;重点关注标的:威创股份(幼儿园连锁模式具有可复制性,供给侧改革刺激三四线城市幼教市场)。(2)教育智能行业到深化发展的窗口期,体制内教育信息化每年财政经费约3000 亿元,未来具有较强研发、运营、管理支持等综合实力的公司将提升行业的进入门槛。重点关注标的:汇冠股份(最新公告设立教育产业并购基金,打造智能教育生态圈,考虑增发摊薄2016-18 年EPS 为0.69/0.94/1.23 元/股,对应PE 36/27/20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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