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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收了54亿罚款 股民获赔2个亿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16-02-07 0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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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对外界汇报2015年监管工作时表示,去年证监会的工作涉及罚没款金额54亿元。而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违规获得的赔偿,还不到这个数字的零头。《大众维权易》栏目调查发现,去年全年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违规而获得的赔偿,大约只有两个亿左右。

获赔额不抵罚款零头

1月中旬,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对外界介绍证监会工作成果时表示,去年1-12月,证监会继续向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保持高压态势,立案调查共计85起。2015年累计向288名涉嫌当事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冻结涉案资金共计37.51亿元。移交处罚审理案件273件,对767个机构和个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个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同比增长超过100%,涉及罚没款金额54亿元,超过此前十年罚没款额总和的1.5倍。

在证监会罚款总额大幅走高的同时,中小投资者的获赔额度却未能同比提高。由于缺乏全部公开数据的缘故,我们很难准确地计算投资者获赔的总数。但草根调查的结果显示,中小投资者在2015年的获赔额度约在2亿元左右。其中,佛山照明索赔案占据了绝大部分比例。

“投资者一共获赔多少,这个数字法院从来没有公开过,上市公司有的会公告,有的不一定。我们只能根据自己手上的案子还有了解到的同行情况大概去估。去年全年,主要的案子就是佛山照明案,根据公司去年9月份的公告,公司已经向投资者赔偿1.51亿元。但除了佛山照明以外,其他公司加在一起也没多少。据我所知,汉王科技、华鑫股份、南纺股份、金谷源、神开股份这几家公司,是投资者去年拿到赔偿的案子,但获赔额度高的也就一两千万,少的就几十万。康达新材去年一审胜诉还没结案,就一个投资者参与诉讼,而且金额还非常小。投资者去年拿到的赔偿全部加在一起,我估计也就两个亿左右。”一位专打证券索赔官司的律师告诉记者。由于上述案子中有部分需要保密,该律师不方便透露姓名。其他律师的估算也较为接近。“总额不太好估计,但跟54亿元比肯定差得非常远。”有律师说。

律师:调查要尽快意识也要增强

《大众维权易》对多名证券索赔专业律师进行了采访,律师们认为,监管部门调查时间过长与投资者索赔意识淡薄等原因造成了目前的情况。

“我觉得主要是三个原因。第一,投资者维权的意识相当淡薄,有相当多的投资者对股市风险能够索赔,不能理解,可能因为没听过没见过,对这件事情持一个怀疑态度。第二,相关维权信息的传播存在天然障碍。因为投资者卖了股票之后,就不再关心这个上市公司信息了。其实他们是可以索赔的,因为不关心上市公司的信息,没有办法有效去了解相关信息,结果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仅有百分之一的人参与到索赔中来,其他百分九十九或者是因为不相信或者是由于不知情,而错过了索赔。第三,监管部门方面要尽快调查,加快效率,尽快惩处。有的调查周期比较长,有的一两年,最长的宝硕股份调查了八年,时间周期一长,当初受损的投资者卖出了之后就不关心这个股票了。等调查结果出来以后,很多投资者就很难获得相关信息,也就很难参与到维权中来。所以说,调查时间过长,也是导致投资者没有办法维权的一个重要原因。”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表示。

“近几年,监管部门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强,为股民维权诉讼提供有力支持,但有些案件还存在调查时间太长、以监管措施代替处罚等情况,希望证券监管部门统一执法标准、提高监管效率,为投资者依法维权奠定更好的基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的厉健律师表示。

也有律师指出,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度有待提高。“诉讼需要出具身份证公证件及交易记录,这些文件由于相关部门不配合,也会造成部分投资者由于材料不符合要求,也不能顺利起诉获赔。”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表示。

还有律师指出,关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定太慢太落后。“我本人感觉最大的问题仍旧是法院支持中小股民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的索赔诉讼判决要以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为依据实在太荒谬,这个问题需要修正了。另一个制约中小股民获赔金额的紧箍咒就是所谓的系统性风险,这个经济术语不是法律适用的判断,法律没有对什么是系统性风险作出定义,导致目前部分法院滥用系统性风险的自由裁量权,大幅度减少了股民获赔的金额。”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的吴立骏律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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