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0 证券简称:科远智慧 公告编号:2025-041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
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能源投资公司”或“原告”)与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南通分行”或“被
告”)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由上述法院判决被告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向原告智慧能源投资公司支
付存款本金及逾期利息,且本案受理费由被告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负担。
原告及被告均因不服一审判决,分别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并获受理。2025 年 5 月 17 日,经南通市中院终审,判决该案驳回上诉,维持原
判。2025 年 7 月 4 日,公司依法向江苏省崇川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划转的被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履行生效判决的款项 23,277.23 万元。
除上述已通过诉讼并执行到位的款项之外,目前尚剩余 8,500 万元存款本金
及利息未收回,原因系 2022 年 1 月公司向法院起诉时该 8,500 万元存款未到期,
只就到期未收回的 2.1 亿元提起诉讼。针对该 8,500 万元尚未归还的款项,公司
于 2025 年 7 月向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立案,案号为
(2025)
苏 0602 民初 12926 号。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
法院传票,通知该案件定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开庭审理。
二、案件庭审及判决或裁决情况
告、被告当庭分别就案件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截至本公告发
布之日,法院并未对该案作出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
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
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