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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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8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阳贵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6、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22号。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5,809,3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0156%。其中: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5,797,2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995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02%。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4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947,0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9118%。
    
    9、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809,3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947,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青、张子夜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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