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10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0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11月16日以紧急通讯方式召开;应收到《议案表决书》11份,实际收到有效《议案表决书》11份。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信托机构成立煤炭产业合作基金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信托机构成立煤炭产业合作基金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05)。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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