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建设:关于“17中南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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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000961 股票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221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中南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作为“17中南01”(债券代码:112619)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按照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决定不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即“17中南01”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7.50%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17中南01”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17中南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
    
    4、回售价格:人民币100.00元/张
    
    5、回售登记期: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18日
    
    6、回售资金发放日:2020年12月14日
    
    7、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100.00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17中南01”。截至2020年11月13日收盘,“17中南01”的收盘价为100.10元/张,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8、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部责任。发行人经营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由转售债券受让方自行承担。发行人将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售业务,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9、本次回售申报可以撤销。债券持有人应在已回售登记额度内申请撤销。回售撤销申报期: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2月8日(仅限交易日),投资者亦通过深交所、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撤销
    
    根据《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现将公司关于“17中南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17中南01”基本情况及利率调整事项
    
    (一)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17中南01”,代码112619
    
    3、发行总额:人民币10.00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8、票面利率: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7.50%,债券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12月14日
    
    10、付息日: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12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2年12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期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8年1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交易
    
    16、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17中根南据01本”存期续债期券的募第集3说年明末书上中调设本定期的债上券调后票2年面的利票率面选利择率权。,发根行据当人有前权的决市场定在环境,按照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发行人决定不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存续期的后2年(2020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13日),票面利率为7.5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二、“17中南0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18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100.00元/百元面值。以金额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即以100.00元的回售价格计算的每手债券金额),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同意继续持有“17中南01”
    
    6、回售部分债权兑付日:2020年12月14日,发行人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7、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100.00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17中南01”,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0年12月14日7.50%2、。回付售息部每分手债债券券享面有值210,1090年0元12的月“1147日中至南20012”0派年发12利月息13为日人期民间币利7息5.0,0元利(率为含税),扣税后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0.0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75.00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17中南01”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回售登记日的交易
    
    “17中南01”在回售登记日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申报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五、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
    税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
    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
    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
    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
    《关于境外投资机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相关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止,本期债券对境外
    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境外
    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除外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
    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六、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A栋9楼
    
    联系人:陈吴峰
    
    联系电话:021-61929799
    
    2、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6层
    
    联系人:姚巍巍
    
    联系电话:010-83939203
    
    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8楼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1899321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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