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4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11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公司六楼会议室,会议时间:上午9:30)。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6名,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名)。会议由董事长彭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广东齐昌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充分发挥公司的资金优势,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实现公司投资收益最优化,同意公司与珠海市泰然建材有限公司、广东佳旺建设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广东齐昌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齐昌顺公司”),并签订《投资协议》(编号:GDQCHSH2020-01),由公司经营层组织实施前述投资协议所约定的具体事项。齐昌顺公司拟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整,注册地拟设在河源市,其中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1,9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9%。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临2020-044)。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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