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创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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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聘任。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周亚力、吴飞、范悦龙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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