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独立董事关于出售长城医疗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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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出售长城医疗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有关规定并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确定了出售湖南长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方,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与中电湘江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与该事项有关的其他文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虞世全、蓝庆新、李国敏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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