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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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
    
    目录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1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3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0年11月9日(星期一)14:30
    
    会议地点:成都市东御街19号本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宏彪先生
    
    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见证律师核实身份;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3、介绍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5、宣读会议提案;
    
    6、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7、投票表决并进行监票、记票工作;
    
    8、宣布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
    
    9、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0、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一、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一股东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发言不超过五分钟。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的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问题,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五、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额对议案进行表决,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审计要求,公司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协商一致,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
    
    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
    
    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
    
    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
    
    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
    
    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注册,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302人,其中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19年度业务收入43.75亿元,净资产4.65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94家,收费总额4.82亿元,资产均值7601.15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能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而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冬梅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拥有逾18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12年的丰富执业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房地产、矿产资源、高速公路基建、零售、科技、制造业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剑光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拥有逾20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15年的丰富执业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互联网、高科技、传媒、汽车、医疗、零售、以及制造业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欢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拥有逾13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8年的丰富执业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房地产、零售、制造业、生物医药等。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19年度,公司向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支付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8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瑞华成立日期于2011年2月22日,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11层,具备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许可证》(证书序号:000417),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七年(2013-2019年)
    
    签字会计师连续服务年限:杨茜、陈松波,两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瑞华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作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瑞华能够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作。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问题沟通,保持公司未来审计工作有序进行,公司拟变更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安永华明。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提前进行了沟通,瑞华对此无异议。瑞华及其工作团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多年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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