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0-084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1512号《关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泽新能”)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300,000手(13,000,000张),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9,482,075.4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8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YCMCS10240号验证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订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嘉泽新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支行于2020年8月签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支行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开设了账号为106059247530的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存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于2020年8月签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民族南街支行营业部开设了账号为8112401014200072757的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存储。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12日,公司、宁夏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结转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合计63,491.7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O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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