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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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〇年十月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5
    
    议案二:《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8
    
    议案三:《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9
    
    议案四:《关于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10
    
    议案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1
    
    议案六:《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2
    
    议案七:《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3
    
    议案八:《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14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0月19日14点00分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环观南路26号海目星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
    
    络投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
    
    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盛宇先生
    
    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听取并审议各项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4. 《关于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5.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选举赵盛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2选举聂水斌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3选举张松岭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4选举高菁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7.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01选举庄任艳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2选举杨文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3选举章月洲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8.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8.01选举刘明清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8.02选举林国栋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
    
    四、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七、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与会股东在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30号),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并于2020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019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章程(草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待公司上市后正式启用,同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相关事宜。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企业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30号”《关于同意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4.56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2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8,912,074.3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9,087,925.61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3-73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变更为20,0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5,000万股变更为20,000万股,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本次的实际情况,现拟将《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相关的条款进行修订,并形成《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上海  第三条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经上海证
     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完成在中国证券监督  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完成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
     注册程序,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注册程序,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万股;于【】年【】月【】日在上海  股5000万股;于2020年9月9日在上海证
     证券交易所上市。                        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  中文全称: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英 文 全 称:  Shenzhen  Hymson  Laser
                                                 Intelligent Equipments Co.,Ltd.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
                                             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所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000万股。
     第十九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发行后普  为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发行
     通股总数为【】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后普通股总数为200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
     普通股【】万股,无其他种类。            构为:普通股20000万股,无其他种类。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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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0月19日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6万元人民币(税前),按季度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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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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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监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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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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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关于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以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开展融
    
    资租赁、项目贷款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含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预计担保额度议案之日起至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此额度内发生的
    
    具体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通过担保事项相关议案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
    
    实施,并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1、公司为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
    
    2、公司为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含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在担保实际发生总额未突破上述授权总额度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对各全资子公司之间(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预计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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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0月19日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本次的实际情况,现拟将《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的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   第二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责。                                    负责。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半数选举产生。                          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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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0月19日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将于2020年10月届满,董事会拟实施换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公司股东鞍山市海康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提名赵盛宇、高菁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公司股东深圳市海目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名聂水斌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公司股东深圳市深海创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张松岭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以上被提名人的任期均为三年,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9日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将于2020年10月届满,董事会拟实施换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公司股东鞍山市海康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提名杨文杰为独立董事。公司股东深圳市海目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名章月洲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股东深圳市深海创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庄任艳为公司独立董事。以上被提名人的任期均为三年,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9日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将于2020年10月结束,监事会拟实施换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公司股东鞍山市海康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提名刘明清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股东深圳市海目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名林国栋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以上被提名人的任期均为三年,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9日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盛宇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法国尼斯大学,获工商管理博士学位,2015年入选中国科学技术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2016年08月入选中共中央组织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办的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1994年12月至2009年8月任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反光镜事业部部长,2009年9月起在公司任职,历任深圳市海目星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广州市海目星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鞍山海目星科技有限公司经理。
    
    聂水斌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1999年至2004年任广州市海珠区炎锋五金工艺厂业务经理,2004年至2007年任广州市佳添工艺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4月起在公司任职,历任深圳市海目星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广州市海目星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松岭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获软件科学硕士学位,曾获“深圳市高层次人才”、“龙华新区高层次人才”称号。2003年6月至2004年8月任新加坡海雷激光公司软件工程师,2004年8月至2006年5月任新加坡ManufacturingIntegrationTechnologyLtd.设备软件开发工程师,2006年6月至2011年2月任格兰达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2011年3月起在公司任职,历任激光与能源行业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产品与技术中心总经理。
    
    高菁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89年7月至2001年12月任中国航空工业金城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副处长,2002年1月至2005年3月任中国航空工业金城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2005年4月至2014年1月任中航金城南京机电液压工程研究中心财务部副部长,2014年2月至2016年9月任中国航空工业机电系统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财务部项目总会计师,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任深圳光启尖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首席风控官,2017年4月至2018年12月任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2月起在公司担任公司风控部总监,2019年1月起在公司任职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庄任艳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毕业于上海海运学院,获财务管理硕士学位。1995年1月至1997年6月任深圳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1997年6月至1998年6月于香港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外派交流,1998年6月至2001年8月任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01年8月至2009年9月任瑞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09年9月至2011年11月任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鑫致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17年10月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章月洲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获电器控制硕士学位。1987年-2002年任沈阳仪器仪表工艺研究所科技处处长,2003年至2005年4月任杭州照相机械研究所所长,2005年5月至2006年7月任浙江中控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8月至2008年3月任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1年4月任宁波东源音响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2年7月任宁波唐盛音响有限公司顾问,兼任宁波英博家具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5年5月任浙江宜胜照明有限公司顾问,2017年4月至今任杭州众章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0月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文杰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任湖北省鹤峰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助理检察员,2005年10月至2008年3月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8年5月至2013年2月任深圳市赛瓦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年4月至2014年12月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年1月至今任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7年10月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明清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方冶金学院,获应用电子学士学位,1990年7月至1990年9月任赣州电子设备厂技术部技术员,1990年10月至1991年10月任宝安恒华电子厂工程部高级技术员,1991年10月至1993年2月任宝安维多利电子厂生产工程师,1993年2月至2011年10月任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EMERSON)营运经理,2012年1月至2012年5月任东莞洪梅电器厂咖啡水泵事业部经理,2012年8月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激光及自动化事业部总经理兼监事会主席。
    
    林国栋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电气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辽宁省优秀专家,深圳市地方级人才,1995年8月至2004年2月任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助理工程师,科技处副处长,2004年2月至2010年3月任沈阳汇博热能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4月至2011年6月任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科技质量部部长,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营口安偌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起在公司任职,历任深圳市海目星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战略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兼任鞍山海目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及海
    
    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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