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及
保密制度的说明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航飞机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严格限定相关信息的知悉范围,并贯穿于本次交易事项的过程始终,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一、公司及交易对方筹划本次交易期间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规定,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交易各方初次接触时,公司即告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交易筹划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利用本次交易筹划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
二、自着手筹划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之日至本次交易事项首次披露期间,本次交易各方参与商讨人员仅限于公司和交易对方中少数核心管理层,以缩小本次交易的知情人范围。
三、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根据《保密协议》的规定,各方应严格保密相关资料,除为本次交易目的而向其他合理需要获得保密资料的机构或人员进行披露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材料。上述中介机构和经办人员,参与制订、论证、审批等相关环节的有关机构和人员,以及提供咨询服务的相关机构和人员等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四、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期间,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对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严格控制参与本次交易的人员范围。
五、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交易协议中,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保密事项作出了明确约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在本次交易期间,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署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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