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参股设立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参股设立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对本次参股事项的必要性、价格的公允性、审批程序的合规性均进行了阐述。鉴于交易方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此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可能对中小股东利益产生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需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有关本次议案的相关资料,本人经过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同意此项议案。
2.此项议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3.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公司规范关联交易措施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签署:张克华 陆雄文谢 荣 白彦春田 雍
2020年9月21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