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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华电辽能(600396)6月2日董秘有最新回复

截至2026年6月2日收盘,华电辽能(600396)报收于19.4元,上涨4.86%,换手率19.94%,成交量293.7万手,成交额56.22亿元。

董秘最新回复

投资者: 华电辽能涉及到算力概念吗
董秘: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主营火力发电,火电装机占比81.81%,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算电协同项目。

投资者: 请问:严重异动过后,会触发停牌。停牌是不是取决你们的意愿?是不是想停就停,不想停就不停?
董秘: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 董秘你好 贵司有没有参与电算协同方面的项目
董秘: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主营火力发电,火电装机占比81.81%,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算电协同项目。

投资者: 2025年11月28日公告: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中国华电集团所属企业进行碳配额交易不超过15,000万元。。请问这个1亿5是公司得到的收益吗?
董秘: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2025年11月28日公告的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中国华电集团所属企业进行碳配额交易不超过15,000万元的额度为交易额。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6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9亿元,占总成交额3.9%。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8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定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6月16日。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多项公司治理制度完成修订并发布,包括独立董事审阅年报工作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等。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6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9亿元,占总成交额3.9%;游资资金净流出1.42亿元,占总成交额2.52%;散户资金净流出7754.75万元,占总成交额1.38%。

公司公告汇总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审阅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其中,薪酬方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决定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6日。会议审议包括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审计机构聘任、技术改造项目等八项议案。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无特别决议议案及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股东会当日的指定交易时段。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独立董事每人每年8万元,由公司按季度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综合绩效实行预发放并分三年递延清算。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年报工作制度(2026年6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作用,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审阅年报工作制度》。该制度依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明确了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中的责任与义务。制度要求公司经营层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情况,并安排实地考察;财务总监需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工作安排;独立董事须核查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资质;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议前,应组织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沟通审计发现问题;同时强调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要求。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并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2008年制度同时废止。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6月)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薪酬标准与发放方式。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非独立董事按兼任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年度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年薪占比不低于60%,任期激励不超过任期内年度薪酬总和的20%。薪酬与公司效益、个人绩效挂钩,离任时按实际任职时间发放。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6年6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强化内部控制,加强董事会对财务报告编制过程的管理和监控,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该规程明确了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与披露过程中的职责,包括审阅财务会计报表、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督促审计进度、形成审议意见并提交董事会;要求审计委员会在年审前后分别审阅财务报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评价,并就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出决议建议;强调在年报审计期间原则上不得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若确需改聘须履行严格的评估与审议程序;同时规定了保密义务及董事会秘书的协调职责。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6年6月)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明确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要求。制度规定,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涉及内幕信息的,需将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并书面提醒其履行保密义务。信息提供前须经证券法务部审核,外部使用人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交易。若因泄密造成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2010年版本同时废止。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6月)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对于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的,将依据制度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可采取通报批评、警告、降级、辞退等处理措施,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制度还明确了从重、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的情形,并规定了调查程序和申辩权利。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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