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8日收盘,华海诚科(688535)报收于120.0元,上涨13.41%,换手率5.44%,成交量4.39万手,成交额5.06亿元。
资金流向
4月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48.1万元,占总成交额0.49%;游资资金净流出2830.93万元,占总成交额5.6%;散户资金净流入2582.83万元,占总成交额5.1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光大证券作为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出具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报告涵盖持续督导工作情况、重大风险事项、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核心竞争力变化、研发支出及进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8.12%,净利润同比下降39.47%,主要因股权激励费用、折旧及利息支出增加。公司未发生重大违规事项,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现问题。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就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4月7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董事薪酬、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系统进行,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韩江龙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董事薪酬相关议案、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或弃权情形。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占公司总表决权的30.6268%。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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