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27日收盘,新天然气(603393)报收于39.59元,上涨0.89%,换手率3.88%,成交量16.44万手,成交额6.48亿元。
资金流向
3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449.48万元,占总成交额5.32%;游资资金净流出3289.63万元,占总成交额5.07%;散户资金净流入6739.11万元,占总成交额10.4%。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新天然气披露,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63万户,较12月31日减少4571.0户,减幅为14.8%。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37万股增加至1.61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54.89万元。
财务报告
新天然气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39.24亿元,同比上升3.89%;归母净利润8.07亿元,同比下降31.92%;扣非净利润7.55亿元,同比下降36.9%;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9.53亿元,同比上升17.3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860.64万元,同比下降102.8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437.61万元,同比下降95.51%;负债率48.37%,投资收益-684.63万元,财务费用2.42亿元,毛利率41.95%。
新天然气-独立董事2025年履职报告(温晓军)
温晓军作为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年出席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4次,审计委员会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均亲自参会,无缺席。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核,认为相关事项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与审计机构、中小股东保持沟通,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新天然气-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解除限售在授予日起24至36个月内,符合规定期限。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产量较2023年增长44.07%,满足不低于20%的业绩考核目标。16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为A级,解除限售比例为100%。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新天然气-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16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9,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5%。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中产量增长率实际完成44.07%,达到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比例为100%;个人层面16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达标,解除限售比例为100%。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将按规定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新天然气-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06,881,925.05元,但因202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不符合分红条件,故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方案已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139,730.46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015,466,826.06元。公司表示将优化业务结构,改善母公司财务状况。
新天然气-2025年可持续发展(ESG)报告摘要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报告涵盖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可持续发展绩效。公司设有ESG管理工作组,构建了董事会—ESG工作组—执行小组三级治理架构,并建立ESG信息内部报告与监督机制。报告披露了公司在应对气候变化、污染物防控、废弃物管理、生态保护、能源与水资源利用、循环经济、社会贡献、科技创新、供应链管理、产品安全、员工权益等方面的重要议题。公司通过多种方式与政府、客户、股东、员工、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并开展双重重要性评估。
新天然气-独立董事2025年履职报告(赵爱清)
赵爱清作为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任职期间,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未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参会。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高管提名与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均符合法规及公司利益,无损害股东权益情形。关注会计政策变更,加强与审计机构及中小股东沟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新天然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2025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变更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处理、处置同一控制下取得子公司的资本公积处理等内容。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新天然气-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各部门、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工程项目、天然气输配及销售、煤层气勘探开发等。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的变化。
新天然气-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中审众环具备执业资质,项目团队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执业过程中未发现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项目相关人员近三年无处罚或监管措施记录。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遵循审计准则,完成了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及相关专项核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公司认为其履职独立、客观、公正,勤勉尽责,较好完成年度审计任务。
新天然气-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新疆明鑫聚合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提供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6.36%,担保方式包括信用、保证金或自有资产抵(质)押等,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提供反担保,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新天然气-独立董事2025年履职报告(黄娟)
黄娟作为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核,认为均符合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报告期内,与审计机构、中小股东保持沟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新天然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025年度合计计提减值准备51,660.88万元,其中油气资产减值损失34,650.42万元,商誉减值损失3,850.38万元。本次计提主要因喀什北第一区块产量未达预期。减值准备已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影响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该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及董事会审议通过,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已审计确认。
新天然气-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续聘该所为年度审计机构,并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关键事项等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督促其客观、公正开展审计工作。中审众环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其独立、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职责。
新天然气-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已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0,370.53万元,涉及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服务及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以市场价或发改委指导价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天然气-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本次调整包括:整合上游板块,撤销紫金山项目事业部并入勘探开发事业部;将LNG运营事业部变更为液化与管道事业部;产业投资事业部更名为产投金融事业部,安全生产环保质量监管部更名为Q HSE监管部;公司本部新增设研究院和经营发展部;撤销物资采供事业部,其职能由新设的物资采供部承担。
新天然气-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17项议案,涉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与预算、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担保额度、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及2026年行动方案等内容。委员会监督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审阅财务报表,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内部控制符合监管要求。
新天然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众环成立于1987年,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2024年度为244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家。项目合伙人罗楠、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小哲、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正峰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处罚或监管措施,具备独立性。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情况由管理层确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新天然气-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依法履职,推进公司规范治理。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24亿元,同比增长3.89%;归母净利润8.07亿元,同比减少31.92%。持续推进山西潘庄、马必等存量项目开发,加速新疆喀什北、三塘湖煤炭、甘肃庆阳煤制气等增量项目建设。技术创新成果显著,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多项技术获奖励并取得专利。安全生产实现零事故。董事会召开9次会议,审议37项议案,召集4次股东大会,信息披露合规。
新天然气-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本公告为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显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和经营性资金往来。其中,对全资子公司四川利明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非经营性往来期末余额为175,262.85万元;与其他联营企业的经营性往来主要涉及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预付款项等科目。此外,公司与共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等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期末余额分别为23,507.62万元和4,397.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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