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2日收盘,西藏矿业(000762)报收于28.18元,下跌1.43%,换手率6.17%,成交量32.11万手,成交额9.05亿元。
资金流向
11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592.9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95.1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4297.8万元。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西藏矿业披露,截至2025年11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0.73万户,较10月20日增加343.0户,增幅为0.32%。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4871.0股减少至4852.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3.95万元。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0日。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本次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规要求。《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涉及党建、法定代表人职责、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等方面。同时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相关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生效。
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履行《供能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喀则锂业与宝武清能及其子公司宝武(西藏)清能继续履行《供能合同》,涉及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供能项目。供电价格为0.998元/度,供汽价格为598元/吨,服务周期9855日历天。宝武清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宝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为深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资产经营和生产运营层管控架构,推进高效总部建设,提升组织体系运行效率,公司制定《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制度涵盖内设机构、特设机构、专项推进机构、驻外地机构及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明确各类机构的定义、分类、管理要求、职责分工及决策流程。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由公司运营改善部负责解释,自实施之日起生效,原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公司章程》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0,819,240.00元。章程规定了公司经营宗旨、股份发行与转让、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董事与高管义务、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与法律顾问制度等内容。公司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均净利润的30%。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会议召集与通知程序、议事规则及会议记录等内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下设审计、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等重大事项决策。董事会议事需遵循规范程序,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有明确审议标准和回避表决机制。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聘请律师对股东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明确其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及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组成,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行使监事会职权,并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需每季度召开会议,重要事项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履行<供能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其中,章程及部分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控股子公司将继续履行与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供能合同。相关制度文件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履行<供能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与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供能合同,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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