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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能(01138.HK)披露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定的公告,11月03日股价上涨0.27%

来源:证星港股动态 2025-11-03 17: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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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1月3日收盘,中远海能(01138)报收于11.03元,较前一交易日上涨0.27%,该股当日开盘11.23元,最高11.23元,最低10.68元,成交额达2.31亿元。近52周最高11.43元,最低4.83元。

近日,中远海能发布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定的公告。公告显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于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694,444,444股,发行价格为11.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9,994.8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7,979,510,279.32元。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0月10日划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项,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北外滩支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外滩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静安支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投资建造6艘VLCC、2艘LNG运输船及3艘阿芙拉型原油轮等募投项目。

截至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至六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无重大差异。

监管协议明确: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募投项目资金存储与使用;保荐机构可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定期现场检查;银行需按月向公司及保荐机构提供对账单;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的,须及时通知保荐机构;若银行未履行义务,公司可在保荐机构要求下终止协议并销户。协议自各方签章后生效,至专户资金使用完毕并销户后失效。

最新公告列表

  • 《中远海能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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